福建日报9月23日讯(记者 林世雄 通讯员 黄廷彩) 9月21日、22日,以“ECFA时代的两岸律师”为主题的第二届海峡律师(厦门)论坛在厦举行。200多名两岸律师代表参会,其中80位台湾代表来自台北、台中、高雄、基隆、南投、彰化、桃园等地8个律师公会。
本届论坛旨在深入探讨ECFA实施过程中两岸律师在构建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两岸投资保障机制、两岸知识产权保护、两岸民事纠纷解决等法律实务中的角色与作用,以便更好地服务两岸经贸往来,促进两岸同胞交流,推动两岸经济发展。
据悉,福建省司法厅在司法部的大力支持下,先行先试,全面推进对台法律服务业开放和两岸律师交流工作。2008年,司法部出台规章允许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可以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我省厦门成为台湾居民在大陆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两个城市之一。自2008年以来,共有913名台湾考生在厦门参加了司法考试。2009年,经司法部同意,我省成为允许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大陆设立代表处的第一个省份。截至目前,已有7家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设立了代表处并已陆续开业。
本届论坛由厦门市律师协会、台中律师公会和高雄律师公会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福建省律师协会、台湾律师公会联合会为指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