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汉7月21日电 (记者 艾启平)湖北省旅游协会21日公布说,为吸引更多的台湾民众通过旅游感受“灵秀湖北”的魅力,2011年7月20日至2012年7月20日期间,将试行对组织台湾游客赴湖北旅游的台湾旅行社实施奖励。
据公布,此次实施奖励的适用旅游线路为:武汉-襄阳-武当山-宜昌-荆州-武汉(7晚8天),武汉-荆州-恩施-神农架-武当山(7晚8天),武汉-宜昌-襄阳-武当山-武汉(4晚5天),其它在湖北省境内7晚8天线路,其它在湖北省境内4晚5天线路。
根据该办法,奖励标准分为:旅游人数累计奖励、大团队奖励(不可计入旅游人数累计奖励)、广告奖励三种。如:台湾组团社在奖励办法试行期间内,累计组织台湾游客1000人以上到湖北游览7晚8天线路,且全程委托湖北地接社接待的,按每人20元人民币,2000人以上30元进行奖励。以旅游包机形式组织台湾旅游者来湖北游览7晚8天线路,游客在150人以上的,每架次奖励2万元人民币。
此外,旅游包船人数150人以上,在湖北境内过夜4晚以上(含4晚,包括陆地观光),游览5个以上景区,且包租湖北籍游船的,每航次奖励2万元人民币。如在台湾人气媒体投放旅游广告,且发生送团业务的,将根据投放媒体人气度和版面大小按每次500-1000元奖励。
湖北省旅游协会介绍说,凡申请旅游人数累计奖的台湾组团社,在每团出发前10日须由地接社事先向湖北省旅游协会提报计划,提供组团旅行社和地接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和行程确认件,填表登记确认;凡组织旅游包机、包船等大团队奖励,须委托地接社在团队到达前5日将组团旅行社与地接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行程确认件、包机包船合同报送湖北省旅游协会,填写奖励申报表进行登记确认。
湖北省旅游协会表示,试行期满后,将根据实际组团情况确定调整或顺延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