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了解到,公安部经商国务院台办交流局决定,自今年11月6日起,授权吉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长春机场设立台湾居民口岸签注点,为事先未办妥入境证件直抵口岸的台湾居民办理入境证件、签注。
驻长春机场口岸签证部门在机场口岸签证区已制作了《口岸签证办证须知》、《工作流程》、《收费标准》等公示标牌,针对特殊群体,开设了专门的接待室,制作了民警监督牌,设置了便民服务箱,为入境旅客提供复印、照相、翻译、代填表格等“一条龙”服务。印制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须知》等宣传单和温馨提示卡,以方便台胞办理业务。
长春机场口岸签注点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每证50元人民币,台湾居民一次入出境口岸签注每件收费50元人民币。长春机场口岸签证,实行全天候24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与通关时间同步。
公安部要求,长春机场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为持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的台湾居民签发3个月一次入出境有效来往大陆签注,为未持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签发一次入出境有效台胞证和3个月一次入出境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据了解,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于去年7月开通了长春至台北,长春至台中的航线。每周有4对航班往返于长春和台湾两地之间。台湾月入境航班有18班,月入境人数约1600人。(记者周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