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推动两岸金融交流,台当局“金管会”订出年度目标,2010年起至2012年,每年核准四家银行赴大陆设立分支机构;2013年岛内银行将100%依第二阶段市场准入协商条件,布局大陆市场。
针对一年核准四家银行登陆的施政目标,“金管会主委”陈冲30日表示,因“行政院”要求施政目标要量化,因此先填写一个数字,并非“金管会”已跟大陆谈好开放四家。
外界猜测,目前符合登陆条件的台湾银行共有12家,若分三年核准,每年登陆家数是四家,“金管会”可能是依此来订定目标。“银行局长”张明道则说,四家只是目标,随时会依外在环境变化来调整。
目前台湾的银行业在大陆设立代表处(即办事处)共有七家,如何从七家中选出率先核准登陆升格分行的四家?陈冲、张明道对此并未明确回应。
“行政院会”日前通过“研考会”提出“行政院”所属各机关中程施政计划,订出各“部会”年度施政计划及年度目标值。
为促进岛内金融市场发展,扩大金融机构经营规模,明年度“金管会”在金融机构整并及外资机构参股台湾金融机构的件数,目标为四件。在推动两岸金融交流方面,“金管会”表示,将建两岸金融预警及防卫机制,促成两岸金融监理合作机制运作,协助金融业以更有利条件,进入并开拓大陆市场。
根据“金管会”规划,配合两岸协商进程,在符合银行跨境监理国际惯例的原则下,与大陆地区协商建立两岸金融监理合作机制。目前岛内已有七家银行在大陆设有代表处,“金管会”将协助银行赴大陆设分行。
官员表示,配合两岸经贸发展,“金管会”将检讨放宽岛内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及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两岸金融业务的范围,以吸引外商及台商利用岛内银行作为资金调度中心,扩大岛内银行的业务发展空间。
另外,配合“政府”开放陆资来台政策的进程,“金管会”将订定开放陆资来台涉及的存款、汇款、授信等相关金融配套措施,及订定开放陆资银行来台设立分支机构的配套管理机制。
促进投资加码,“经济部”已订定中程目标,四年内吸引外资、陆资和台商回台投资312亿美元;促进民间新增投资新台币4.2兆元。同时,推动企业在台设营运总部,累计推动企业在台设置营运总部明年达800家,到2013年时达9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