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24日厦门消息 日前,台湾中华两岸旅游暨经贸发展协会厦门市代表处正式挂牌,这是自去年10月1日《厦门市台湾经贸社团在厦设立代表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第4家台湾经贸社团依法在厦设立代表机构。根据该《办法》,今后台湾经贸社团在厦设立的代表机构,经厦门市民政局同意备案后将取得合法身份,依据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依据国务院批复通过的《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去年3月,民政部同意厦门在大陆率先开展台湾经贸社团代表机构备案管理工作;今年3月,民政部发函同意厦门率先开展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体育、慈善领域的八类台湾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厦代表机构备案管理工作。这意味着备案管理工作的范围由单一的经贸扩大到教育、文化等领域。(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通讯员 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