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21日在福州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家有关方面正在加快制定台湾居民来大陆设立咨询服务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未来有望率先将台湾专利代理机构引入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当天,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福州为首次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17名台湾居民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大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台湾地区居民,在大陆已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实习满1年,就可以申请领取《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并可在大陆专利代理机构执业。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局长罗旋表示,福建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赋予对台合作更多先行先试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在大陆设立专利中介机构并开展专利中介服务,同时还将为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台湾居民在福建专利代理机构从业提供服务和帮助。
近年来,两岸知识产权合作在闽先行先试成果丰硕。福建在大陆率先建立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知识产权工作小组、建成闽台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两岸企业实施和转化专利技术牵线搭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