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泉州台商投资区 拟发展绿能等

时间:2012-02-01 10:43   来源:福建日报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政府获悉,泉州台商投资区日前获国务院正式批准,成为“国字号”台商投资区,准予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泉州台商投资区发展,由此站上新起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属泉州中心城区“一湾两翼三带”城市空间布局中的环泉州湾区域。1996年,泉州开始筹划建设台商投资区,2004年启动申报工作。2009年5月,国务院支持海西建设《意见》明确提出要“新设立泉州台商投资区”。2010年3月,省政府批准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泉州台商投资区正式挂牌。今年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正式批复设立泉州台商投资区,要求把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成海峡西岸中部台商投资集聚区。

  随着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不断升温,最近3年来,海内外客商纷至沓来,大项目纷纷落地生根,对台招商引资成效较为明显。截至目前,已有台湾晋亿实业、台湾天岗精密设备项目落地;与兆生国际等7家台资企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或意向书,总投资达27.75亿美元;储存了近20个优质台资项目,总投资近50亿美元。

  投资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总体要求,先行先试,努力建设成为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对台合作交流示范区,力争至2015年全区经济总量跻身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前列。投资区将构筑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跟进的产业体系,重点培育绿色智能交通、风电装备制造、光电信息、上市企业创业园、现代高端服务等五大百亿集群;积极推进秀涂码头“人工岛”建设,规划建设闽南地区最大的保税物流港区。(记者 刘益清)

编辑:白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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