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2日电 (中新社记者 刘长忠) 中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的第一生产和消费大国,据统计,2010年,中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主要家电产量已达5亿台。同时,中国已进入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每年的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电子废弃物中有汞、硒、镍、铅、铬及氢氟化合物等有害元素,处理不当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经中国商务部批准,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财团法人台湾绿色生产力基金会、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及台湾区资源再生工业同业公会共同主办,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指导的“2011年海峡两岸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技术与设备展览会”22日在北京举行。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管爱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资源回收利用的角度来看,电子废弃物具有较高的潜在价值,从中可以拆解出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塑料、玻璃、稀贵金属等大量可用资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电脑线路板为例,1吨电脑线路板可提炼黄金400克,而1吨金矿石一般含金量仅为5克,即使是高品位的矿石也不过几十克。
他说,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产业,与传统的单质再生材料的回收利用有着本质的区别,特别是科技含量高、技术特点较强、商务模式复杂、运作流程较长而且政策性强,是行业目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2011年1月1日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新政策对回收处理企业在加工存储场地、技术设备、拆解能力及污染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规范化要求。
中国“十一五”规划把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列为中央政府投资支持的重点领域。2008年国务院公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了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相关制度和相关方责任以及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活动,为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支持。2009年以来开展的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对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起到了一定的规范和激励作用。据商务部统计的数据,截至2011年7月28日,全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中已回收旧家电6211.3万台,通过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稀贵金属等各种再生资源合200多万吨,相当于开发了一个特大型的矿山,减少几千万吨垃圾处理量。
管爱国说,台湾电子产业发达、处理电子废弃物的技术居世界前列,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对电子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有30年的回收处理经验,在法规、管理及技术方面与德国、瑞士同具世界先进水平,因此具有借鉴意义。
他称,台湾有技术、大陆有市场,两岸有望在电子废弃物回收与电子清洁生产技术的合作中探寻绿色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