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5个“率先”抢占两岸农业合作发展先机

时间:2011-02-01 08:34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福州1月31日电 (记者 罗钦文)今年1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给福建漳浦、漳平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台湾农民回信,使闽台农业合作再度引起外界关注。福建省农业厅31日在此表示,福建以先行先试抢占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先机,使闽台农业交流合作的领域、规模、政策、措施和成效都处在大陆先行地位。

  据福建省农业厅介绍,改革开放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作为台胞重要祖籍地的福建在对台农业交流合作方面有15个“率先”:

  ——率先启动两岸农业合作。1981年台胞张先生投资创办了福建省第一家台资企业——漳州诏正水产有限公司,开启两岸农业合作序幕。

  ——率先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1997年7月,经国台办、外经贸部、农业部批准,在福州、漳州设立了大陆首家“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2005年,实验区扩大到全省范围,设立了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

  ——率先开展两岸农业技术合作。1997年,由中国农业交流协会、台湾农村发展基金会和福建闽台经济文化交往促进会农业分会共同推动的福建省永春芦柑、漳州香蕉生产栽培技术综合改进项目正式实施。这是两岸首次开展农业技术合作项目。

  ——率先举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交流大型展会。1999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首届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开创两岸农业交流的先河。迄今,“花博会”已成功举办十二届,2009年提升为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

  ——率先创建台湾农民创业园。2005年,在漳浦率先开展创建台湾农民创业园试点,2006年4月农业部、国台办批准设立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成为首家设立的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目前,大陆已有25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其中4个在福建。

  ——率先建设台湾农产品集散基地。自2005年以来,福建着重打造了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海峡两岸(福建东山)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海峡(福建漳州)花卉集散中心、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等一批贸易集散基地。目前,厦门成为大陆最大的台湾水果进口集散地;南安石井成为大陆唯一的台湾槟榔物流中心,以及大陆最大的进口台湾鳖卵的登陆口岸;东山县建成海峡两岸最大规模的水产品商业物流冷库群。

  ——率先零关税进口台湾农产品。2005年5月,福州“海交会”首次开放台湾部分农产品零关税入境。

  ——率先开展借鉴台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2002年,福建漳州借鉴台湾农业产销班的运作模式,以台资兴田农牧有限公司为依托,以农户自愿参加为原则,创建长泰青果产销班。

  ——率先开展两岸农机领域的合作。2009年5月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规定,将适宜在福建推广的台湾农机产品列入福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率先制定系统的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政策。1999年4月出台了《关于加快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建设的若干规定》,2006年5月又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2010年5月,福建省长黄小晶在台宣布了扶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六项政策,为推进闽台农业全面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率先出台大陆第一个关于两岸农业合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

  ——率先开展台湾在闽居民职称评定工作。2010年6月,张唐维等5位在闽创业的台湾地区申报人员通过任职资格评审,其中3位取得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2位取得高级兽医师任职资格。

  ——率先聘请台湾专才参与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和漳平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两个职位,目前已初步确定了相关人选。

  ——率先入台开展两岸乡镇交流活动。2010年5月,福建省长黄小晶率领各地乡镇代表在台湾南投县成功举办两岸特色乡镇交流大会,福建9个各设区市106个乡镇和台湾102个乡镇开展交流对接活动。

  ——率先开通两岸农业交流网络平台。在大陆率先建设了以两岸农业合作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网站——“海峡农业网”,并依托该网建设目前大陆发布台湾农业五新信息最全、最新的网站——闽台农业“五新”交流网;同时,依托该网站大力推动两岸农业刊物的交流与合作,2011年1月4日首批台湾农业杂志《丰年》顺利登陆,打开了两岸农业刊物交流的大门。(完)

编辑: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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