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两岸合作与发展论坛——台闽合作先行先试”在台北圆山大饭店举行,福建省长黄小晶发表主题演讲,全面介绍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情况及贯彻国务院《意见》先行先试的举措。记者 董会峰/摄
福建省长黄小晶5日下午在台北表示,闽台合作先行先试重在于“行”,他披露了新形势下打算采取的十个方面先行先试政策措施。
——加快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按照“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同受益”的原则,把平潭综合实验区打造成为两岸人民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划定特定区域由台湾投资者进行开发建设、自主管理;允许台湾规划、工程咨询等企业和执业人员在其资质范围内,在平潭从事相关业务;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更加优惠的海关特殊监管政策,力争实现贸易、投资、人员往来、交通、金融服务、旅游购物、就业生活等七个“便利化”。
——扶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福建省人民政府设立闽台农业合作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园区内土地整理、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台湾金融机构组建以服务创业园为主要目标的村镇银行;凡进入园区的台资农业企业投资项目,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在项目投产后的3个纳税年度内,企业交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省、市、县财政按税收级次分年度给予企业实际入库税款等额的奖励,从第4年起至第8年,给予企业实际入库所得税款地方留成部分50%的奖励;对入园的台资农业企业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注册登记费等地方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国家级创业园区内的台资农业企业、台湾同胞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和养殖生产的,按农业生产用电标准下浮30%收费;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拥有新技术的知识产权。
——加大对台湾农产品的采购和促销力度。进一步增强福州、厦门、泉州、霞浦、东山等台湾农产品进口集散地的促销功能;组织办好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持续推进采购台湾农产品;简化台湾农产品输入通关手续,帮助拓展台湾农产品在大陆的市场,使福建成为台湾农产品向大陆辐射的物流中转基地。
——为台湾农民来闽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在福建省及各设区市农业部门设立闽台农业合作交流服务机构,专门为来闽从事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台湾同胞提供咨询、信息、协调等服务,免收一切费用。
——放宽台商投资领域。为更好地推动闽台产业合作,允许国家禁止类之外的台商投资项目在海峡西岸经济区落地,对在福建省的台商投资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古雷台湾产业园区的台商投资项目实行特殊审批政策。
——优先保障闽台合作建设项目合理用地。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台商投资的学校、医院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其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也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用地,可减免30%的耕地开垦费;对属于福建省优先发展且用地节约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可按不低于国家颁布工业用地最低价的70%确定出让底价;工业项目用地在不改变用途符合规划的条件下,提高土地利用率或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鼓励台湾居民到福建省投资置业。允许台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竞标、项目贷款等方面与大陆房地产开发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允许台湾居民到福建省购房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台资企业投资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区交通、服务等项目,在项目招标中,台资企业在大陆以外的业绩等同于大陆业绩。
——推进两岸金融紧密合作。支持优先批准台湾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福建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参股福建金融企业;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峡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闽台产业合作和基础设施项目等,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做大福建居民赴台旅游规模。争取今年经福建口岸赴台游客超过12万人次;大力推动福建居民赴台开展乡村旅游;在福州、厦门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大陆其他省(市)籍居民,可在福建办证赴台旅游;推动开通香港-台湾-厦门邮轮航线。
——提升闽台“三通”水平。围绕建设“客货并举、多点直航、便捷通畅”的综合通道,开通厦门至高雄的车客滚装航线,加密现有闽台空中、海上直航航班;台湾牌照机动车辆可通过闽台间车客滚装航线进入福建临时行驶;加快建设厦门、福州对台邮件总包交换中心;加快推进两岸直达通信光缆建设。
黄小晶在“两岸合作与发展论坛——台闽合作先行先试”上发表演讲时说,上述10项政策措施,是我们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和海西建设机遇,立足闽台交流的实际,顺应扩大合作的需要提出来的。我们将与台湾各界密切互动,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好。(记者 董会峰 罗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