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银”大陆商标案解决 两岸商标保护渐入佳境

时间:2011-05-11 08:55   来源:中新社

 

    5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中)率中华商标协会代表团,参加在台北举行的2011海峡两岸商标论坛。付双建表示,两岸商标保护与发展形势渐入佳境。中新社发 路梅 摄 

 

  中新社台北5月10日电 (记者 路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10日在台北表示,台湾银行以“台银”在大陆注册商标案已解决,两岸商标保护与发展形势渐入佳境。

  据了解,大陆有业者以“台银”提出注册商标申请,在初审公告时,台湾银行提出异议,国家工商总局受理了该项异议。

  付双建率中华商标协会代表团参加10日在台北举行的2011海峡两岸商标论坛,并在论坛上透露,“台银”商标已经审结,工商总局认为台湾银行的异议成立。“我本来想把裁定书带来,但是它还在电脑上按程序‘排队’,所以还请大家耐心再等几日。”

  他表示,台湾银行在台湾的历史悠久,在大陆也有一定的知名度,因此工商总局拒绝了大陆业者的注册,今后台湾银行便可在大陆以“台银”注册商标并开展业务。

  此外,台湾知名商标“摩卡”已初审公告,85°C商标已经核准注册。

  付双建指出,《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签署一年来,两岸商标合作进入了非常好的时期。两岸双方建立了联系窗口定期沟通,并很快开始履行协议各项内容,两岸协处机制也已经见效,合作顺畅。

  据介绍,目前大陆商标申请总量达829万件,已注册商标562万件,有效商标460万件。去年大陆商标申请107万件,今年一季度比去年同期增长25%,全年有望达120至130万件。台湾到大陆申请商标14万件,已经注册的有效商标近9万件。大陆到台湾商标注册7000多件。

  台湾“慈济”商标在大陆被抢注问题已解决,“正新轮胎”被侵权也获妥善处理,台湾业者想以“小肥羊”等大陆知名商标在台湾注册,也被台湾“智慧财产局”拦下。两岸商标管理部门的默契配合,有效维护了商标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台湾的商标,我们动员了最大的力量去保护。”付双建表示,两岸的商标体现的中华文化特征,没有国外经验可借鉴,还需两岸共同研究探讨,以实际行动恪守承诺,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本届论坛讨论议题包括驰名商标保护、恶意抢注及反不正当利用商标商誉等三项内容,下届论坛将在大陆举办。

  论坛发起人台湾商业总会理事长张平沼表示,两岸商标论坛已成功举办六届,讨论的问题愈加深入而具体。今后将进一步推动两岸联手建立跨海峡的一流品牌,并共同走向世界舞台。(完)

编辑:刘承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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