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时表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避免经济大起大落,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其“下限”就是稳增长、保就业,“上限”就是防范通货膨胀。
如何理解经济运行的“上下限”,成为最近市场各方高度关注的话题。实际上一周前,在主持召开部分省区经济形势座谈会时,李克强曾同样强调,宏观调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经济增长率、就业水平等不滑出“下限”,物价涨幅等不超出“上限”。毫无疑问,这一对经济运行“上下限”的连续表态,决定了未来宏观政策的取向和重心。
从数据角度看,宏观经济的“下限”就是经济增长率和就业水平,具体这两个指标确定在什么位置,也就是底线在哪里,还无法确定。总体看,市场对于经济增长率“下限”有几个判断:一是依据年初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增长目标,7.5%应当是当前经济增长的合理底线;二是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番的设想,要求经济增速大致保持在7%,这可视为一个中期“下限”。当然,是否一定要为“下限”设定一个明确的数值,业内同样有不同观点。有分析就表示,这个“底线”应当是动态变化的,不会是固定在某一个点。不过,业内已然达成共识,那就是未来经济增速的区间将是“七上八下”。
考量“下限”的另一个指标是就业,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时,就业水平将极大考验政策决策。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同样对今年的就业给出了预期目标,即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6%。当然,由于今年高校毕业生数量较多,就业形势严峻,这种结构性的就业矛盾,无疑给保就业的“下限”增加了压力。
防通胀是经济运行的“上限”,即物价涨幅等不能超出“上限”。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始终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2012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回落到2.6%,这是去年控制通货膨胀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而按照今年初设定的目标,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要控制在3.5%左右,这被业内视为全年物价涨幅的“上限”。
从当前经济形势看,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各项主要指标依然处在合理区间内。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上半年宏观经济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国民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7.5%,较一季度的7.7%小幅下滑,上半年GDP同比增长7.6%。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和就业水平也都处在年初设定的目标区间内,没有突破“上下限”的底线。
当然,提出经济运行的“上下限”,不是仅仅用来衡量经济“成绩单”,而是为下一步宏观调控政策的重心提供依据与参考。当前,中国经济中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环境更加错综复杂,在这样的背景下,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宏观政策应充分把握好经济运行“上下限”,进一步增强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形成科学的宏观政策框架,统筹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给市场以稳定预期。
把握好经济运行“上下限”,宏观调控政策不能因经济指标的一时变化而改变政策取向,影响来之不易的结构调整机遇和成效。只要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内,没有突破“上下限”的底线,政策重心就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结构为着力点,释放改革红利,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和自我调节的作用,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后劲。也就是说,要提高对各项指标的容忍度,不再以大规模的刺激政策推动经济,以短期阵痛换取长远健康发展。
把握好经济运行“上下限”,宏观调控政策不能对经济运行可能滑出合理区间、出现大的起伏缺乏警惕和应对准备。当然,无论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还是深化新一轮改革发展,都需要一个稳定的经济环境,需要经济保持在一个合理区间内。只有经济稳了,“求进”才有空间,“有为”才有基础,“提质”才有条件。因此,当经济运行逼近“上下限”时,宏观政策要侧重稳增长或防通胀,与调结构、促改革的中长期措施相结合,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