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存款保险制度即将出台 制度影响仍存争议

2013-06-19 09:2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编辑:王君飞

  近日,各家财经媒体都在关注一件事:“酝酿近20年的存款保险制度被传即将出台”的消息屡见报端,这也成了坊间议论的焦点。这个消息源起央行发布的《2013年金融稳定报告》,文中提到的当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经形成共识,可以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但至今,相关消息未透露更多的实施细节,也没有给出具体的时间表。

  存款保险制度为何如此重要?此时推出,意义几何?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及储户将带来哪些影响?记者带你一一解疑。

  开启金改规划关键之门

  据了解,存款保险制度是对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处置的一项制度安排,主要指存款类金融机构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费购买存款保险,当金融机构濒临倒闭或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及时向存款人赔付并适时处置问题机构,发挥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

  有专家分析称,与政府直接救助金融机构相比较,存款保险制度的优势在于通过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市场、股东和存款人合理分摊因金融机构倒闭而产生的财务损失。

  自20世纪30年代美国建立世界上第一个存款保险制度以来,迄今已有逾百个国家建立了这一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成为政府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手段。

  据央行报告称,目前,中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基本成熟。当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央行内部已达成共识,可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存款保险制度是这一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因为银行业在确定存款利率方面的竞争加剧很可能导致银行利润下降。最终,竞争可能导致某些小型银行破产。

  对此,有专家表示,允许银行破产是中国金融体系最至关重要的改革。银行破产制度实行,有利于其他非银行金融市场的发展,取得真正繁荣。这即是存款保险制度为什么如此重要的原因。通过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为银行破产建立通道,打破中国巨额存款资金的“本金无风险”的安全机制,为直接融资市场的繁荣奠定坚实的基础。只有将资金的本金风险放大,才能真正建设结构优化的金融体系。

  其实,存款保险制度早已呼之欲出,同时也成为金改“十二五”规划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在《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建立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及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加快存款保险立法进程,择机出台《存款保险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组织模式。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体系,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程序,加强行政退出与司法破产之间的有效衔接。

  “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将开启金改规划关键之门,为利率市场化保驾护航。”某股份制银行相关人士分析说,利率市场化后银行间经营差异扩大,银行业风险上升。通过建立完善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可有效降低挤兑风险,促进中小银行与大型银行公平竞争,维护金融稳定。

  “对于储户是否有利现在不能急于判断,利率市场化之后,储户可以自由选择利率较高的银行进行存款,这可能是最大的利好因素。”一位业内人士称。

  制度影响仍存争议

  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来看待,对新制度推出产生的影响看利也要看弊。

  与上述两位业内人士观点不同,有专家学者看到了存款保险制度将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比如:存款保险制度或增加银行体系的风险、银行转嫁保险成本给储户、银行破产导致储户存款无法全额拿回等。而如果这些问题真正出现,银行信用将受考量,大量存款或将流向股市等高风险领域。

  经济学家张五常在博客中写道,存款保险制度其实是增加了银行体系的风险,而非降低。他认为,保险业中最主要的两大风险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其中,道德风险是指一旦投保之后,由于风险转移到了保险公司身上,投保人会变得疏于防范风险的发生,导致风险发生的概率比投保之前上升,也就是保险合约订立时所厘定的保险费率是偏低的。只要不强制保险公司接受投保,也不管制保险费率,保险公司是会想方设法采取措施控制道德风险。

  据张五常介绍,存款保险制度是强制保险,存款保险公司也不是可自主经营的商业保险公司。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行,不可避免会导致银行有更高的道德风险,更倾向于从事高风险的业务,因为有存款保险公司“兜底”。如果存款保险公司对风险高低不同的银行不能进行差别定价,根据风险不同收取不同的保险费,会在实际上导致低风险的银行“补贴”了高风险的银行,这会鼓励了银行为了避免补贴别人受损而宁愿成为高风险银行。

  对于储户的影响,各专家学者观点也不尽相同。

  有专家表示,实施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业需向存款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会增加银行的运营成本,但相对而言内部风控成本将会有所降低,对于储户来说是利好的消息。

  而张五常则认为,银行投保了存款保险,它的经营成本上升,必定要通过降低存款利率、提高借款利率,扩大存贷利差来弥补增加的成本,从而将成本“转嫁”给使用银行服务的顾客。

  有消息称,中国的保险存款制度将由央行设立保险基金,每个银行账户的保险上限或初定为50万元。按照这种说法,那么,银行一旦濒临破产或破产,储户将无法全额拿回存款。

  央行报告指出,在存款保险制度缺失的条件下,国家实际上承担了隐性的担保责任,容易导致商业银行缺少风险约束机制,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过度投机。目前,业界普遍认为在利率自由化开始之前,无论如何,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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