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日前制定出台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对该项业务予以整治规范。《办法》加强了对电话销售主体的资质管理和销售环节的细节管理,以解决销售误导、电话扰民、落地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主体:呼出地保监局负责电话销售中心批设及委托代理项目备案等事项,呼入地保监局负责对辖内电话销售业务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为确保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平稳过渡,保监会表示将给予已经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人身保险公司6个月的改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