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同业敞口风险情况5月须上报

2013-04-19 09:50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范乐

  昨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银监会于今年3月下发问卷,要求政策性银行及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在5月8日前上报同业敞口的风险管理情况。有银行业人士分析认为,银监会的这一举措属于“摸查”了解情况,还没有出炉具体监管举措,不过不排除今后将加强同业风险监管标准。

  消息人士昨日透露,银监会确实于今年3月向各家银行下发了问卷,“这种摸查经常都会有,很正常”,这位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摸查之后监管层会否采取其他措施的信息。

  而消息则称,国际大额风险监管标准拟于近期进行修订,同业(包括银行、证券、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风险敞口被建议纳入大额风险敞口限额约束范围,要求最大单家同业敞口不得高于银行一级资本(或核心一级资本)的25%。有分析认为,上报同业大额风险敞口,是为了顺应国际监管趋势,并不是对相关业务进行整肃,而监管部门会否采取25%这一同业敞口上限还没有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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