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保监会获悉,据其近日发布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委托办法》),将允许保险资金委托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规范投资管理行为。
除合规、合法等常规性要求外,《委托办法》要求,承接委托投资业务的证券公司或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最近一年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资产余额(含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不低于100亿元,或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余额不低于50亿元;基金管理公司最近一年管理非货币类证券投资基金余额不低于100亿元。
安信证券首席行业分析师杨建海指出,过去11年间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率超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保基金采取了市场化的委托投资方式。因此,委托投资模式的开启将使得保险行业的投资收益率提高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