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3日电 (丁栋) 中国银监会23日表示,中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能办成农村资金的“抽水机”,要在强农惠农富农中发展壮大,实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共生共荣。
在当天举行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银监会表示,农村金融事关“三农”发展全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难点和关键,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会议指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作为“三农”金融服务的主力军,应落实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加大对当地“三农”发展的金融支持。
银监会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14.6万亿元,其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占涉农贷款增量的30%,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会议强调,金融服务农村经济坚持四个“优先”,即优先支持小规模农业生产、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发展、优先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优先支持扩大农村消费。
据了解,受多种因素制约,中国农村金融存在金融服务不完善、金融机构覆盖少、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等薄弱环节。2011年,中国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786家,其中村镇银行726家,贷款公司10家,农村资金互助社50家。已开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316亿元,80%以上用于“三农”和小企业,其中农户贷款余额435.5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631.5亿元,中西部贷款农户数占到全部贷款农户数的70%以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