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监管框架有5大特点: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和工具持续改进;资本和流动性监管大力加强;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并重,风险监管的有效性全面提高;坚持风险隔离和风险监管全覆盖,有效防范风险传染
“十一五”期间,我国银行业整体实力持续增强,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银行业能取得突出成就,监管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一五”期间,银监会根据我国银行业实际,提出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科学监管理念,确立了4项监管目标和6条良好监管标准,作为银行业监管活动的出发点;通过确立和始终遵循“准确分类—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达标”的持续监管思路,规范监管工作程序,突出监管工作重点。与此同时,银监会坚持运用审慎有效的传统监管要求和原则,积极探索并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银行业监管框架。这一监管框架主要有以下5大特点:
一是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十一五”期间,银监会全面清理了541件涉及银行业监管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市场准入、业务监管等方面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制定了针对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项目融资等专门领域的信贷管理办法和指引,推动银行业建立精细化的信贷管理模式,促进了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监管手段和工具持续改进。银监会在“十一五”期间开发并完善了银行业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现场检查系统、银行风险早期预警系统、违约客户风险监测系统等监管系统,健全监管技术手段和指标体系,提高了风险分析和监管能力。
三是资本和流动性监管大力加强。“十一五”期间,银监会出台了严格的资本监管制度,要求商业银行制定科学的资本管理规划,及时补充资本,制定并实施了商业银行互持次级债的扣减标准,通过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资本约束机制,促使整个银行业的业务发展逐步向理性回归。
四是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并重,风险监管的有效性全面提高。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银监会汲取相关教训,加快了对动态拨备、逆周期资本计提、杠杆率等监管方法的研究和实施;持续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对银行综合化经营实行非常审慎的准入标准。
五是坚持风险隔离和风险监管全覆盖,有效防范风险传染。银监会先后发布了多项规定,禁止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防止风险由资本市场向信贷市场传递;颁布《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推行并表监管,并适时强化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监管;不但重视传统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监管,而且要求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和声誉风险等管理,探索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在积极探索银行监管框架的同时,银监会积极推动银行监管国际合作,切实维护我国银行业利益。如积极推动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增强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监管改革中的话语权。银监会全方位、多层次地参加了国际监管标准的修订工作。(赵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