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危害民众,扰乱社会秩序。那么到底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手段、危害有哪些?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哪些法律处罚?本月我市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记者就以上问题采访了副市长、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领导组组长寿伟光。
问: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征有哪些?答: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属于非法集资。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这种集资一般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除了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非法集资表面上会用合法的形式,掩盖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的目的。
问: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和行骗手段有哪些?答: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主要包括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给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三农”的幌子搞非法集资;有的是打着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工程项目开发、科技开发、投资入股的旗号,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公众投资;有的则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方式相互捆绑,对集资人进行“洗脑”,层层下套,骗取非法集资;部分非法集资者还利用媒体宣传、名人代言、投身公益等炒作手段,骗取集资人的信任。一些不法分子还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公众,并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公众投资。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学、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回报诱惑公众参与投资。而一些参与者为了完成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好友、同学、邻居等加入非法集资活动,使得非法集资的规模不断扩大。
问:非法集资有哪些社会危害?答: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使非法集资参与者受到经济损失,而且还会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从而引发社会不稳定。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转移或非法占有,而广大参与者却因难以收回资金导致血本无归,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由于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非法集资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问: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和损失由谁承担?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问: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哪些法律处罚?答:非法集资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者将根据犯罪情节,依法进行惩处。比如: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额巨大者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