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投资与分散投资的利与弊?

2010-12-27 15:01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程轶文

  巴菲特曾多次强调:“多元化投资就像诺亚方舟一般,每种动物带2只上船,结果最后变成了一个动物园。这样投资的风险虽然降低了,但收益率也同时降低了,不是最佳的投资策略。我一直奉行少而精的原则,我认为大多数投资者对所投资企业的了解不透彻,自然不敢只投一家企业而要进行多元投资。但投资的公司一多,投资者对每家企业的了解相对减少,充其量只能监测所投企业的业绩。”

  巴菲特认为,诺亚方舟虽然是最牢固的船,但不是跑得更快的船。巴菲特进而提出:“多元化只是起了保护无知的作用,我们采取的策略是防止我们陷入标准的分散投资教条。如果你是一名学识渊博的投资者,能够了解公司的经济状况,并能发现5至10家具有重要长期竞争优势的价格合理的公司,那么,传统的分散对你来说就毫无意义,它只会降低你的收益率并增加你的风险。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投资者会选择将钱投资一家他所喜欢的名列第20位的公司,而不是将钱投到几家他所喜欢的——最了解的、风险最小而且有最大利润潜力的公司里。”

  很显然,巴菲特并不是完全反对分散投资,他反对的是过度分散,反对的是分散投资不了解的公司,他认为投资者应集中投资于5至10家最好的而又能以合理价格买入的公司。

  善于挖掘成长股的投资大师费雪总是说,他宁愿投资几家自己非常了解的杰出公司,也不愿投资众多他不了解的公司。他在《普通股与非普通利润》一书中写道:“许多投资者,当然还有那些为他们提供咨询的人从未意识到,购买不了解的股票可能比你没有充分多元化还要危险得多。”40年后,费雪已是91岁高龄的老人,仍不改初衷,还是强调:“最优秀的股票是极为难寻的,如果容易,岂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们了。我想购买最好的股票,不然我宁愿不买。”在一般情况下,费雪将他的股本限制在10家公司以内,其中有75%的投资集中在3至4家公司。

  凯恩斯不仅是一位伟大的宏观经济思想家,还是一位传奇式的投资家。凯恩斯1934年给朋友的信中指出:“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来越相信正确的投资方法是将大笔的钱投入到一个他认为有所了解以及他完全信任的管理人员的企业中。认为一个人可以通过将资金分散在大量他一无所知或毫无信心的企业就可以限制风险完全是错误的……一个人的知识与经验绝对是有限的,因此,在任何给定的时间里,很少有超过3家企业,本人认为有条件将全部的信心置于其中。”

  早期的彼得·林奇是一名疯狂的分散投资基金经理,他所掌管的基金投资组合1983年共包括900种股票,后来更增加到1400种。他就像一条巨大的蓝鲸,吞食一切有利于它成长的东西。但随着投资经验的增加和精力的下降,他越来越崇尚集中投资。他在自己总结的25条黄金规则中谈到:“持有股票就像养育孩子——不要超过力所能及的范围。业余投资人大概有时间追踪8至12家公司,不要同时拥有5种以上的股票。”

  美国的莱格·梅森集中资产公司副总裁兼总经理罗伯特·哈格斯特朗进行了一项统计研究,他将1200家美国上市公司进行随机组合,时间设置为10年。统计显示:

  1、在250种股票的组合组里,最高回报为16%,最低为11.4%。

  2、在15种股票的组合组里,最高回报为26.6%,最低为4.4%。

  3、在3000种15只股票的组合中,有808种组合击败市场。

  4、在3000种250只股票的组合中,有63种组合击败市场。

  因此,就单个集中投资组合而言,集中投资有更大的机会获得高于市场的收益,也有更大的可能低于市场的平均收益。拥有股票数量减少,击败市场的可能性增加。拥有15只股票,你击败市场的几率是4比1,拥有250只股票你击败市场的几率是50比1。

  一定数量的分散投资能降低非系统风险,但不能获得超越市场平均值的利润,要想获得超额利润,只有集中投资3至5家公司。普通投资者在资金达到百万以上之前应集中投资于一家公司,在达到百万以上之后首要考虑的是如何保住胜利果实,要在分散风险的前提下稳定获利;而在百万之前应该有理智地奋进,争取更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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