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投“盗抢险” 理赔手续多

2013-04-01 14:20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范乐

  银行卡明明在自己手里,却被人在异地盗刷走卡里的现金。如今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并不新鲜,近日,中外不少保险公司纷纷在财产险、旅游险中附加推出了针对银行卡、信用卡遗失或盗抢的保险服务,有的承诺最高可获赔100万元。不过,保险理赔时需要的证明可不少。

  中国平安如今旗下包括银行、保险和投资业务。近日,平安银行青岛分行在全国率先推出“平安守护借记卡盗刷保障服务”。借记卡丢失、被克隆遭盗刷、网银账户被盗、持卡人在被胁迫状态下将账号及密码透露给他人等四种情况下发生的资金损失,持卡人可获最高100万元的赔付。据介绍,这项服务业务最初只对贵宾客户进行阶段性赠送,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国推广。

  阳光财险公司目前的热销产品中有一款信用卡盗用保险。信用卡丢失后,持卡人因无法第一时间挂失冻结,导致卡被盗用的,保险公司提供挂失前盗用损失补偿。以盗刷损失1万元为例,保险期间1年的话,保费50元,保1个月的话,保费5元。

  外资保险公司苏黎世保险推出的商务旅行险中也有“附加信用卡保障”服务。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为其偿付截至事故发生当日,被保险人信用卡内所欠款项,金额最高为10万元。

  还有一些保险公司在旅游险产品中附加了银行卡盗刷保险。比如美亚保险于2010年初在原有旅行保险产品基础上推出的“旅行银行卡盗刷保障”。泰康人寿此前也在旅游保险中附加“信用卡保障”服务,能在信用卡丢失时为游客补偿部分损失。

  不过,虽然保险公司争相推出了保险服务,但理赔起来需要的证明材料可不少。客户要顺利理赔,一般需提供以下资料:一是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报案回执;二是银行开具的盗刷金额记录并盖章;三是由银行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挂失时间证明。业内人士介绍,现在银行卡盗刷案件大多是异地盗刷,客户需要分别找到公安机关和银行开证明,然后再找保险公司理赔,这三方中间如有一方协调不畅,理赔就比较麻烦。

  与此同时,上述“银行卡盗刷保险”服务均有不少“免责”条款。比如被保险人将银行卡交予家庭成员以外的人保管而被盗用;被保险人未在信用卡背面签名致第三人冒用;非实名的银行卡被盗用等都免责。因此,持卡人购买保险时,最好和保险公司确认一下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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