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省保监局近日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提醒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站购买保险产品前仔细甄别,避免上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除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在互联网站上比较和推荐保险产品、为保险合同订立提供其他中介服务等。
为此,山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目前,经备案允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名录已在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公示。社会公众如发现未经备案的机构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反映和举报。保险监管部门将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