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铁心桥的张女士在某珠宝店购买了一款千足金耳钉,回家后仔细查看发票后发现,上面只写明商品名称为“千足金耳钉”,却未标明配件耳托的克重及含量,她找店方交涉后证实,耳托并非千足金。为此她很不满,“耳托不是千足金,却按照千足金的价格卖给我,这明显不合理。”在进行了一番市场调查后,记者惊讶地发现,张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非千足金首饰配件按千足金卖,竟然是行业“惯例”。
配件成色低却按千足金计价
张女士说,她去找店方交涉时,工作人员告诉她,非千足金首饰配件以千足金销售是黄金饰品销售行业的惯例。因为销售黄金饰品时,把配件从饰品上分割下来单独再计价不方便,再说配件重量较轻,和主件相比根本不占什么分量。但张女士觉得,配件虽然轻,自己的合法权益却受到了侵害,于是拨打了西善桥工商所的投诉电话。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陪同张女士来到该店处理此事。该店负责人称,他们在店堂内贴有黄金饰品配件含量不低于千分之九百的告示,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嫌疑。但张女士说,自己在购买的时候并未注意,而且销售人员也并未明确告知她,产品说明书和销售发票上也都没写明哪些部件是配件。最后,经调解,该店同意为张女士更换一副等重的不含配件的金饰品。
商家如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可投诉
昨天,记者在新百商场的老凤祥柜台看到,每副耳钉上都附有一小张成色标牌,上面明确写明,配件耳托的成色为AU900(即含金量90%的黄金)。销售人员解释说,千足金是人们常说的999金,金含量达到99.9%,由于千足金质地很软,做配件硬度不够,所以配件的含金量一般都是AU900。
记者又先后咨询了周大福、明牌、周大生等专柜,销售人员的说法都和老凤祥差不多。
南京一家珠宝店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非千足金的配件按千足金价格卖确实是行业惯例,因为实际操作中很难拆开卖。该人士说,市场上标为千足金的项链、耳钉、手镯等,其耳扣、搭扣等配件其实都不是千足金,而是纯度低于千足金的足金甚至是K金,但销售时,这些配件的重量也计入金饰的总重,按千足金的价格出售。这并非行业秘密,如果消费者询问,商家都会告知,也有商家会在消费者购买时主动告知。
“如果商家明确告知后,消费者仍愿意买下商品且没有提出异议,就代表消费者默认了这一‘规则’,商家并不违法。”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莉说,但如果商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就存在欺诈行为。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消费者在购买类似商品时商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通讯员 梁莞亭 记者 邹伟 李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