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不告知"犹豫期" 专家支招应对不规范售保行为

2011-07-28 06:32     来源:中新网——南宁晚报     编辑:王思羽

  上周,本报刊登了《10日“犹豫期”内退保只需交费十元》的报道后,许多读者致电本报热线反映自己在投保时的遭遇。其中,保险人员销售保险时不表明身份、不主动告知“犹豫期”、“犹豫期”退保如何办理等问题成为了读者热议的焦点。

  针对本市目前保险业人身保险的销售过程中仍然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市民投保时该如何保障自身的权益呢?对此,广西保险监管部门就四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案例】保险公司告知很“犹豫”

  7月20日,市民陆先生在长堽路一银行欲办理定期存款的业务时,一工作人员极力向其推荐一份5年期缴,每年缴1万的寿险,陆先生看着收益好像不错,误以为该名人员是银行的工作人员,没多想就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后办理了。其间,该工作人员并未向陆先生表示他是保险人员的身份,在办理购买时,也未及时告知陆先生有“犹豫期”等权利。

  回到家后,陆先生心有余悸,于是仔细看了条款,发现其收益等特征与销售人员讲述的有些出入,后从本报了解到保险有“犹豫期”新规后,第二天打电话要求退保。在办理退保时,陆先生只在退保协议上签了名,但未拿到任何一张存档的单据,办理的工作人员告知陆先生款会自动打入他的银行卡中。可陆先生心里一直很不安:手上没有拿到任何凭据,到时款打不回卡中怎么办……陆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采访中,不少读者反映在投保过程中,均不了解保险有“犹豫期”等权益。

  【疑问解答】

  1 保险人员能否驻扎银行网点?

  市民黄倩反映:前段时间在银行网点购买了一份保险,后才知道向她推销险种的不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去年不是有规定要求保险人员不能在银行网点销售保险吗?广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解答:自《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出台后,广西保监局联合广西银监局先后两次组织了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召开座谈会,对该通知进行了解读和指导,要求严格贯彻实行。

  由于部分市民是通过银行网点购买保险的,为保障市民的保险权益,部分保险公司在银行网点仍安排一些保险工作人员巡点,主要是辅助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解答市民提出的保险疑问、开展原有保单的保全、保险金满期给付等服务工作。

  针对市民提出的一些保险人员存在不规范销售行为的现象,广西保监局将联合广西银监局加大检查力度,同时指导银保双方行业协会做好银行保险联合行业自律。如市民在投保中遇到不规范的保险销售行为,可直接拨打0771—5536821投诉热线向广西保监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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