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25日在吹风会上表示,发改委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将率先转变职能,尤其是要下放权力。发改委正在研究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按照新方案,国家层面直接核准企业投资的规模量、投资量将减少60%。具体到当前,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2014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
连维良表示,发改委将率先做好与自身职能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例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价格体制改革、宏观调控体系的加快完善”。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发改委已经先后下放了44项行政审批事项,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力度,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进一步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凡是市场能够调节的经济活动,政府一律不再审批;凡是企业投资项目,除了关系国家安全、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确需保留的审批项目中,凡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交由地方和基层管理。第二,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第三,进一步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准入标准。
在价格改革方面,连维良表示,发改委的措施可以用“减”、“建”、“保”三个字来概括。所谓“减”,就是缩小政府定价的范围。凡是能够由市场决定价格的,都要由市场来决定,特别是要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所谓“建”,就是对继续由政府定价的项目,要完善公开透明的定价规则和定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幅度挂钩的机制,不因为价格改革和价格上涨使得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受到影响。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价格政策体系。
所谓“保”,就是按照“底线”思维的原则,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在价格调整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
连维良说,今年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已经推出,2014年的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将明确明年价格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发改委现在已经研究了阶梯水价指导意见,还有电力价格方面的改革措施,这些方面的改革会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至于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的价格改革,连维良强调要把握好三点:把价格改革与相应行业的管理体制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区分居民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两个部分,如在水电气暖领域对居民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基本需求部分尽量保持价格稳定,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非基本需求部分则更多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区分增量部分和存量部分,有些资源性产品价格政府定价与市场价格差价比较大,要考虑改革的承受能力问题,对存量部分分步到位,对增量部分争取一步到位。
连维良的表态受到多方积极评价。就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所所长金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中国企业在投资上的竞争,其实比的是对政府审批的竞争,而不是看项目本身。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权,考验的是政府对市场配置能力的信任程度如何,这是一个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中国通常存在父母官思维,一旦一个行业出了问题,大家都会觉得是政府没管好。这个观念需要改,尤其是政府部门,应该相信市场的力量。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姚景源也说,当前政府管了很多管不好不该管的事,政府要认识自己,要有自知之明。应当站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确确实实解决政府转型,为市场服好务的问题。
对于加快推进价格改革,中国人民大学能源经济系主任郑新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长期以来,在我国能源领域,除了煤炭基本实现市场化定价外,电价、水价、气价、油价等仍实施政府定价模式。就中国来说,能源政策有四个目标:有能源用、能源安全、减少污染、价格可承受。中国第一次能源需求翻番用了18年,第二次用了8年,有预测称下一次只需要5年,即到2030年就要用70亿吨标准煤。所以,能源政策的四个目标想同时满足是很难的。“如何权衡四个目标?我认为,资源价格不涨上去,资源改革就是失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