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两岸银行业监管磋商会议日前在台北举行,会议达成多项共识,包括大陆银行赴台参股投资实行差异化管理,其中参股金融控股公司子银行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20%。
双方磋商决定,将单一大陆银行投资台湾上市、上柜银行和金控公司的持股比例由此前的5%提高至10%,而投资台湾未上市、上柜银行和金控公司持股比例提高到15%。
双方表示,除提高大陆银行赴台参股投资比例上限外,台湾方面将尽快取消大陆银行赴台设立分支机构及参股投资的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条件,并将允许已在台湾设立分行的大陆银行增设包含国际金融业务的分行。另外,台方将为银联公司赴台设立分支机构撤除政策障碍。
根据此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大陆银行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将可经由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投资台湾证券市场,将在备忘录签署后60日内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