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卖保险难解“销售误导”隐忧

2013-01-09 09:04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范乐

  部分券商已获监管部门批复 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公司已经拿到了正式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文,但是尚未能正式出单。”昨日,记者从广州部分证券公司营业部了解到,部分证券公司已经获得监管部门批复,取得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有证券公司相关销售人员表示已经获得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一旦员工培训、公司系统准备就绪即将正式开始卖保险。

  券商多视保险为创新业务

  某险企高管向记者表示,券商作为保险产品销售的一个新渠道,类似以往银保等渠道,由于各个平台拥有不同的客户群,无论对于券商还是险企来说,都希望达到“双赢”的局面。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担忧,“类似银保销售渠道,券商销售也是通过自己员工,在取得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之后自行销售,尽管保险公司会提供专业的培训,但是不排除员工对于保险产品本身理解存在偏差,出现一些解释不明确等误导现象的出现。”

  “资格正式获批,但是估计要春节后才能正式开展业务。”记者昨日电话咨询长江证券天河北营业部相关销售人员了解到,券商内部更多地将保险销售作为创新业务在进行,而真正卖保险的多是券商本身的销售人员。据介绍目前不少券商内部人员已经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有销售人员表示,“等到接受完保险公司的培训和公司销售系统正式上线就可以真正开展业务了。”

  券商要求销售考保代资格

  有券商人士透露,“各大券商早就开始积极准备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券商此前的收入结构颇为单一,随着行情的低迷券商业绩下滑明显,特别是一线的营销人员。部分券商已开始纷纷要求营销人员考保险代理人资格,为以后深入和保险合作做准备。以后金融业混业发展也是一种趋势,但是渠道发展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然而也有内部人员告诉记者,尽管资格已经获批,但是源于消费者对于保险产品在心理上的抵触情绪,部分营业部迟迟未正式开展此项业务。

  记者了解到,广东保监局网站在去年12月28日批复长江证券的4家单位获得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包括广东分公司以及广州、东莞和惠州三地的证券营业部,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关于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也在去年12月3日获得批复。东莞证券代销保险产品的范围包括机动车辆险、企业财产险、家财险、船舶险、健康险、人身意外险和航意险等各类保险。

  券商多与财产险合作

  据介绍,目前广东地区券商多与财产险公司合作,重点开发机动车辆险、企业财产险、家财险等业务。对于是否会存在像银保渠道销售误导的问题,专业人士表示,银保销售误导主要存在寿险领域,比较而言,财产险责任比较分明,不存在投资亏损的概念。“财产险一般也都是一年一买的产品,而且只要属于责任范围就可进行理赔。”

  保监会公布的人身险投诉数据显示,去年上半年兼业代理机构销售误导的投诉占比高达83.49%,主要反映的就是银邮渠道的销售不规范行为。同时,有保险公司公布上半年退保金额同比增长超六成,将大幅增长的原因归咎于部分银保产品退保率上升。有业内人士表示,在银保销售还没有完全规范化之时,券商代销工作又在积极推进, 看上去两全其美的设想能否如愿,仍不得而知。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更多专家专栏

更多金融动态

更多金融词典

    更多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