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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9日电 (金融频道 王硕) 12月18日,方先生(化名)向中新网金融频道反映他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鸿康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保险。方先生认为收益太低在15个月后要求退保,经保险公司核算退回款项仅为本金的40%。客户质疑“比窦娥还冤”。中新网金融频道采访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首经贸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他提醒消费者“一定要看清条款再购买。”
中国人寿客户退保 本金60%化为乌有
“当时是对方一个叫张默涵的销售通过电销渠道联系上我的。电话中一直推荐说他们那款分红型产品多么多么好,现在都存不住钱,就当是为自己未来每月存些钱。10年后可以保本的基础上收益率还根据公司的赢利情况分红,并且还给自己的未来买份保障等等。第一次我拒绝了,后来通过第二次、第三次电话再次游说,我当时也没认真细算,就买了。”
方先生提到的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的一款名为《国寿鸿康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保险,记者拨通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咨询电话,客服人员介绍“这是一款主险为分红型的保险,保障有一个身故的责任,到期没有出险可以返还保费。交费期10年,保障期20年的重大疾病保险,交费方式主要分为月交费和年交费。包含三个方面,首先是重大疾病12大类,细算下来将近351种;第二方面是人身意外,包括像交通事故、普通的人员意外造成的比如像三类烧伤、瘫痪等,这是可以全额理赔的;第三个方面包括一个全国自然性灾害也在保障范围内。20年内如果有病一次性按客户选择的额度赔付,如果客户平安健康20年后可以拿回全额保费,加上20年的累计分红。这款保险的特点是保障高,保费低。
客服人员并未主动提及退保风险,当记者问到退保问题时,中国人寿客服人员表示:“要按照现金价值来计算”。记者又拨通了中国人寿北京电话营销中心,营销中心客服表示:“我们一般不建议客户退保,因为退保的损失是非常多的,尤其是前两年他现金价值比较少,退保损失差不多得60%多。所以我们建议客户在自己没有压力的情况下适度的给自己做保额。”
方先生说:“最关键的是当时对方销售人员电话售前对退保的扣款只字不提。我还主动问到过,但对方只是告诉可以退。没说具体怎么退,这一退折一半了。我相信任何消费者如果清楚保险退保本金近乎折一半,谁都会慎重的。”
从方先生提供的保险合同可以看出,方先生月交款1350元,2011年8月11日合同生效,2012年11月5日方先生退保,一共缴纳了15个月保险金合计20250元,退回本金加红利共计8070.78元。
这几年涉嫌夸大销售的问题已经屡见不鲜,据保监会通报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保监会共接收保险消费者有效投诉件6176件,同比增长127.23%,反映有效投诉事项共6651个,同比增长129.42%。
关于退保问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首经贸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表示:“退保代价高确实是一个实际情况,曾经有对夫妇购买一款保险,一个月交3000多元,交了2个月想退保,拿回来不到一半。规范的保险公司应该明确告知客户你几年内退保就无法拿回本金了。应该告诉客户,比如第一年费用要扣多少,第二年还要扣多少,客户多少年以后退保才不会损失本金。所以如果在两年或三年内退保肯定要受损失,这也是正常的。因为消费者购买保险以后,保险公司已经将消费者缴纳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比如30%)支付给营销人员了,不能要求人家再收回来,而且保险公司本身也要发生成本。前期的费用已经发生了。但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必须给消费者10天犹豫期,在这10天之内,消费者提出退保,会得到全额退保。在10天犹豫期内,即使推销员收了你的保费,但是保险公司也不支付给他任何费用,视作消费者没有承诺购买保单。
重大疾病赔付界定 红利可能不如定存
方先生购买的《国寿鸿康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保险为主险,同时要一起购买《国寿附加鸿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方先生提出质疑:“其中大病保障绝对是人寿附带的霸王条款,这不能保那不能保的。”
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鸿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利益条款》中可以看到。比如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列出了4个条件: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肝性脑病;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并且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终末期肾病要符合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才予以赔付。
这些条款符合规定吗?庹国柱表示“重大疾病的界定,原来是各保险公司说法不一样,给广大消费者造成混乱。后来保监会专门找到医学专家共同界定了重大疾病范畴,进行了规范统一。消费者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前要先对照一下,保险公司列出的重大疾病条款是否符合保监会的统一规定,如果不同消费者可以进行投诉。”
方先生退保的主要原因是认为产品收益率太低。
中国人寿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分红主要按照头一年度的投资收益率进行平均分配,每年是不一定的。有的客户反映前两年收益可能没有银行死期存款高,但是咱们这边一方面起到长期保障作用,第二个保险公司都是在复利计息,我们的收益一般都从5年6年开始收益率会好一些。”
庹国柱表示:“分红险分红要根据保险公司自己在一年内投资收益状况,有可能不如银行储蓄,有时销售人员吹嘘‘我们前两年平均收益是百分之多少,加起来比银行合适多啦’这个不要信,前两年投资收益不能代表未来。预测4%,最后只有1%,必定大失所望。分红型的产品分红是不确定的,而且保监会也不允许保险公司确定收益,消费者购买保险要正确进行评估,不要听口头宣传。”
专家提醒 购买保险千万注意
庹国柱向中新网金融频道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要注意保险是什么性质的,消费者有何保险利益要搞清楚,宣传的一定要和保险条款逐一核对。销售人员有时候专门拣亮点宣传,让消费者吃亏的地方就不说。举个我的亲身经历:有一款保险说一次交10万元,在保险期间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身故,那么除了本金10万元保险还会另外支付20万,加起来应该有30万。如果我的账户多年进行了积累,赔付会更多,至少有30万。当时保险条款有一条要求投保人在65岁以下,我已经超了,我就问销售人员我已经过了65岁,条款有没有变化,他说请示一下,然后告诉我没有。于是我相信他了,结果合同拿到才发现,有一条是超过65岁没有20万元,赔付将不超过5000元。20万元和5000元是什么概念。用教训告诉大家,口头承诺不算数。
另外就是退保费用的扣除,那些不保、责任认定要重点关注。举个例子,意外伤害只保死亡和残废,如果你受了伤,虽然是意外伤害但你没残疾,保险公司就不赔你,包括你的治疗费保险公司也不承担。消费者往往靠想象来确定保险赔付范围。我们也给保险公司提过建议这样很容易使消费者造成误解,后来保险公司进行了改进。如果消费者买意外伤害保险会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这样消费者受了伤,即使没有身故或残疾,只要受伤并发生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承诺的范围里也会进行赔付。保监会也有要求,保险公司销售保险时不能拿着单子只说三条五条,必须把保险合同里的条款给客人看。消费者虽然耽误一些时间,但是花钱买了保险,得不到赔偿就太冤枉了,如果保险条款看不懂就要马上问,保险公司会给进行详细解释。(中新网金融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