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银行公告称,在银行间市场发行2012年第一期共230亿元的固息次级债,其中包括50亿元的10年期品种和180亿元的15年期品种,票面利率分别为4.7%和4.99%。与此同时,建行周一的公告称,已完成发行400亿元的次级债,年期十五年,票面利率为4.99%,在第10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新版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Ⅲ)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商业银行密集赶在年底前发债补充资本金。据一财统计,在今年最后七周里,中国银行或将通过发行次级债融资约1500亿元,远超前10个月600亿元的发行总量。
银监会规定,今年底前发行的次级债,即便不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仍可以计入监管资本。
因此,对于银行来说,年底前的这段时间成为发行“旧”次级债最后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