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对上市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专项检查

2012-10-16 08:49     来源:证券日报     编辑:王伟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证监会计划近期对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承诺行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行动,对已经履行的承诺进行抽查,对未履行的承诺进行检查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承诺事项的时间点理论上从上市公司成立之日开始。

  按照证监会的部署,上市公司必须在今年10月底之前对已经承诺但没有履行的事项进行披露,证监会下属各证监局在11月底之前对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进行检查。

  “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对解决上市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等关系重大。”上述负责人强调,无论是此前的清欠、股改,还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很多都是通过相关方承诺的方式予以解决。

  “但是,实践中相关方所作的各项承诺在后续履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例如承诺事项受行业限制无法履行、承诺人恶意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相关事项等,使部分承诺变成一纸空文,既损害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利于营造资本市场诚信环境。

  上述负责人表示,中国证监会一直高度重视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问题。为了规范相关方行为,近期,拟集中对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事项进行一次清理和专项检查。具体包括要求上市公司对相关方承诺未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对已经履行完毕的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抽查,对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并采取监管措施督促履行等。

  下一步,证监会将结合检查结果,完善关于上市公司相关方承诺问题的监管规定,规范各方行为,稳定投资者的预期,并依法对恶意不履行承诺及虚假披露等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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