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带来新希望
-物流、能源等行业实施细则比较具体,有相当强的可操作性
“对于上半年密集出台的‘新36条’实施细则,民营企业当然是高兴和欢迎的!”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荣誉主席楼忠福坦言,“过去在一些领域,虽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民间资本进入,但事实上存在‘玻璃门’、‘弹簧门’,实施细则一出,又带来了新的希望!”
不少民企认为,“新36条”实施细则出台,长远看有重大的积极意义。如果政策到位,民间资本的发展就会有公平的竞争环境,相关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也将加强。并且,随着投资增长从政府推动更多地转向民间自主投资,民间资本有望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新36条”实施细则中有相当部分内容为民间资本所看重。“比如物流行业,12个部委联合出台实施细则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要求地方政府对民营物流企业的物流车辆实行同等的通行证发放、减少行政审批、简化注册经营手续,民企进入物流行业时在车辆通行、土地政策等方面可以获得重点扶持。这些细则比较具体,有相当强的可操作性。”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姚先国分析。
再如在民间资本一直渴望却难以企及的能源领域,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实施细则提出“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这意味着民资有望进军能源领域。广厦集团作为“先吃螃蟹”的民企代表,去年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在舟山群岛的黄泽山岛开建百万吨级石油中转储运工程,这是我国第一个民营企业进入的原油(燃料油)中转储运项目。广厦乐观地认为,如果能在原油经营上再进一步,等于“再造一个广厦”,企业规模将扩大一倍!
“一方面是经济运行存在下行压力,另一方面是很多民营企业都在考虑未来的成长空间及转型方向。如果这些垄断行业和领域真能逐步开放,给民企带来的机遇无可限量。民企能实现转型升级,整个国家的经济活力也将更强。”楼忠福信心满怀。
让更多民资“接绣球”
-一些民企认为有些细则不细,更多民企则认为,目前还没看到投资成功的“广告效应”
“新36条”实施细则原应成为民企转型的绝好平台,然而,对于政府主动抛过来的这个大“绣球”,一些民企的反响却并不热烈。
一些民企认为,有的实施细则仍像一份笼统的纲领,可操作性较差。“细则不细,不但达不到鼓励民间投资的目的,还可能让‘新36条’流于一纸空文。”一些受访者说。
“打个比方,就是大门开了小门没开。”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浙江富润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快人快语,“一些实施细则要么缺乏操作性,要么少有新意,还是重复‘新36条’的内容。”他举例说:“电力行业实施细则提出‘完善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及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民资进入的许可准入条件’,但不提何时完善、如何完善,关键条款仍然模糊。”
姚先国说,对比“新36条”与其实施细则,铁路板块、电力板块、国土板块等部分板块甚至措词一致,缺乏实质性进展,细则成为“政策汇编”。
“的确,民间资本具体如何介入?经营权和收益权如何分配?这些关键问题都没有说法。看似开放的领域,怎么申报?去哪儿申报?这些细则里也没有。前无成功案例,再缺乏操作的透明度,民间资本怎敢轻易砸巨资进去。”楼忠福说。
而此前,不少民企已尝过“玻璃门”、“弹簧门”的苦涩,对此心有余悸。
“‘新36条’支持民营企业内部成立财务公司。我们集团里有几家公司,资金实现互用,一年可以节省几千万元财务成本。报批条件早就满足了,但实际操作中的门槛跨不过去,相关部门不批。全国现有的130多家财务公司基本上属于央企,至今浙江只有一家民企艰难地通过了审批!”盾安控股集团党委书记王行说起此事仍很无奈。
一些民企认为,“新36条”实施细则开放的一些领域难以让民企获利。
浙江华联商厦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军举例说,“比如修建一条道路,政府鼓励民资参与,按照最大回报率9%给企业。但现在银行往往上浮贷款利率,加上存款回报、搭购相关理财产品、支付财务中介费用等,很多企业从银行贷款的融资成本就超过10%!所以‘新36条’实施细则虽然进一步开放了铁路公路领域,但在这么高的融资成本下,很难想象有民资愿意进入。”
一些民企认为,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虽然越来越多,但进去了往往还会被“弹”出来。
浙江富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朱建焕已经认真研究了“新36条”实施细则,试图从中寻求机会。他的公司主攻太阳能装备,如果能进入到太阳能发电领域,企业发展将迎来新的契机。电监会出台的实施细则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接入电网,但在朱建焕看来,实际运作中还有很大困难。因为要并网发电,必须经垄断的央企同意。
朱建焕的担忧不无道理。新能源领域曾吸引诸多民资进入,但一家在甘肃建了风电厂的企业最终选择了割肉退出。“发改委批准了项目,但发出的电要上网,控制权在央企手里。风电厂投资至少四五亿元,一个月不让上网就死了。还是退出吧,不跟央企‘抢风头’。”
“长期以来,国企已在相关领域造就了高壁垒,民间资本即使进入,在目前体制下也难以站稳脚跟。”姚先国认为。
更多民企则认为,目前还没看到投资成功的“广告效应”,也会影响民企“接绣球”的积极性。“‘新36条’实施细则好是好,但周边没有民企投资成功过,缺少‘广告效应’。”华鑫化纤副总经理韩枫说。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经济形势座谈会上说,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相关实施细则已全部出台,要抓好落实,尤其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卫生、教育等领域抓紧做几件看得见、鼓舞人心的实事,以提振投资者信心。人们有理由相信,阻碍民间资本进入的“玻璃门”、“弹簧门”终将被打破。
激活民资亟须助力
-目前可能直接获益的,往往是部分资金实力强、位于金字塔尖的民企
“能不能对民间资本一视同仁、放松管制、打破垄断?”赵林中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操作办法,比如厘清民间资本如何介入、经营权和收益权如何分配等关键问题。”
“在一些核心领域,有关部门‘大门紧闭’的心态比较明显。”调查中,一名民营油企的总经理提出,在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实施细则中,民企最期待放开的原油进口权只字未提。没有原油进口资质,大部分民营油企只能靠炼化、销售成品油的微利生存。“这种心态不打破,民企永远不会有机会。”
“建议对进入‘新36条’开放领域的民间资本加大金融支持。现在对国企,银行可以下浮贷款利息,存款利息可以议价,民企就没有这种待遇。”在浙江敏特卫浴董事长徐红伟看来,“新36条”涉及的领域投资巨大,需要国家出手扶民企一把。
有专家认为,目前可能从“新36条”实施细则中直接获益的,往往是部分资金实力强、位于金字塔尖的民企。“现在我们这些小微企业还难以从‘新36条’实施细则中受益。但一个领域的开放,往往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那就是我们的机会。”浙江开达管业董事长吴建昕认为,目前浙江正在形成一个个产业集群,只要扩大开放领域、深化制度改革,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参与产业链生产,都会有更多民企从“新36条”实施细则中获益。
“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包括促进消费、出口多元化等,但当前重要的是促进投资的合理增长。而稳投资,重在改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扩大投资资金来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从这个角度看,能否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对于‘稳增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姚先国分析。
延伸阅读
“新36条”实施细则
2005年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这一重要文件被称为“36条”。
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被称为“新36条”。
2012年2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新36条”没有落实,民间资本进入就遇到玻璃门、弹簧门。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实施细则制订出来。
此后,各部委纷纷出台实施细则。4月18日,交通运输部率先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截至7月10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相关实施细则已全部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