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银行卡9分钟被盗刷18.4万

2012-03-01 08:55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范乐

  律师表示 银行应承担举证责任 若不能提供“无过失”证明则应承担责任

  案例

  银行借记卡盗刷问题再度升级。昨日有香港居民黄先生向记者爆料称, 其持有的某大型国有银行尾号9443借记卡在外地被转账并提现共计约18.4万元。 银行方面表示黄先生的案例已立案,银行已同公安部门一起介入调查该案件,并将尽快给受害客户一个明确答复与补偿。

  客户

  持卡到银行后继续被盗刷

  在广州工作多年的黄先生2月27日遭遇离奇一幕。其持有的某大型国有银行借记卡在当日下午3时16分后约9分钟内被对外转账并取现共计约18.4万元。其中,部分取现的支出更是发生在黄先生在该银行营业厅查询时。

  黄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2010年2月初在该银行广州某支行开设了普通账户借记卡。“我用卡一直很小心,完全没有异常,这张卡没有发生过遗失,也没有借给其他人使用。”黄先生表示自己的密码不可能有其他人知道。

  黄先生回忆称, 在2月27日下午3时16分他突然收到一条该银行发来的短信称:“你尾号9443卡于27日下午15:16 POS支出10万元。”随后,在15时17分发生了另一笔6.352万元的转账。“我当时很紧张,马上跑到天河北路中石化大厦的银行报告。” 黄先生称。正当他来到该银行营业厅时,手机又陆续收到短信。其中,一共发生了有8笔每笔2500元的取现交易。

  “我人和卡都在银行里面,卡里面的钱却在外地被转账,是不是很奇怪的事情?”黄先生抱怨称。至此,黄先生的银行卡前后发生了10笔支出与取现共计约18.4万元。

  随后,银行方面马上建议黄先生重置密码,并且银行从安全角度冻结了黄先生的账户。同时,该银行建议黄先生立即报案并且去开户银行进行相关业务。

  黄先生对记者表示,银行昨日向其解释称, 黄先生的银行卡发生交易的地方是位于安徽安庆的一家体育用品商户。 黄先生表示其从来没有到过安徽安庆,因此他对本次盗刷案件感觉非常奇怪。此外,黄先生表示,银行方面并没有把具体的银行交易与转账记录给他查阅,因此黄先生无法获知存在作案嫌疑的商户名称。

  黄先生称他在2月28日下午来到其开户的银行支行,该支行只是要求黄先生办理银行卡被盗刷报告手续,但是银行方面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应黄先生相关的诉求。

  昨日下午该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个人金融部门负责人已向他介绍了该事件的相关调查进展。然而,虽然银行方面确认了黄先生账户划出18.4万元的情况属实,但并未就这些交易发表评论。因此,黄先生尚未获知导致该事件的具体原因。截至记者发稿时,黄先生账户上只有余额约5万元,其损失的18万元仍“不知所终”。

  银行

  目前正全力协助

  公安机关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该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表示,其已获悉黄先生银行卡被盗用转账的问题,已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展开调查。

  该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方面对记者表示:“2月27日客户向我部网点反映情况后,网点工作人员立即协助客户对账户进行密码更改并进行挂失处理,指引客户前往就近派出所报警处理,并通知开户网点立即跟进处理。次日,开户网点与客户联系核对相关交易信息。当日,各相关部门召开了紧急会议制定处理方案,并分别与公安、银联、上级部门联系,调取相关资料。目前,客户已报警处理,我部会积极跟进。昨日下午,我部相关工作人员约见该客户,沟通跟进情况。”

  “我们已经第一时间调取了该客户所有交易记录,包括是否属于我交易终端的支付交易。随后我们已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包括调查是否克隆卡来源等。由于目前案件处于调查阶段,具体出现问题的交易商户名称我们不便透露。”该负责人表示。

  律师

  银行应承担取证责任

  针对上述案例,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继承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 鉴于在银行与客户之间纠纷存在“取证难题”,银行方面应当承担案件主要取证与举证责任, 从而最大限度避免因客户处于弱势地位而蒙受利益损失。

  “银行与客户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当客户所有的资金怀疑受到损失时,银行应当主动取证证明银行自身是否已经尽责,”刘继承表示。因此,银行方面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供足够的“无过失证明”,否则银行就存在“未尽责”的嫌疑。

  除非银行方面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明银行在受理相关银行卡消费时已进行足够审查,同时说明储户本身存在过错,否则银行方面就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相反,如果储户方面存在过失,那储户就需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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