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贷新一轮摸底 再掀清理风暴

2012-02-15 08:36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范乐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偿债高峰期来临。14日,《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银监会近期已对各家银行下发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台账统计调查表》审查附表,与平时每季度统计上报内容不同的是,此份附表中新增了征信数据、评估数据及监控数据三个项目,对2011年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情况进行新一轮摸底,要求银行3月份内上报最新统计内容。“要求增加这几类统计内容,是为了完善存量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整改细则。”银监会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

  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银监会提出了“政策不变、深化整改、审慎退出、重在增信”的最新方针。今年,监管部门对融资平台贷款的要求重点将涵盖两方面,一方面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增信,一方面是将符合国家支持的产业和符合“十二五”规划发展的产业明确纳入到允许展期的范围内。

  在银行的实际操作层面,对企业增信可以通过许多变通的方法来实现,比如增加担保,分红承诺,股权出让等。兴业银行(14.08,-0.05,-0.35%)(微博)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微博)认为,站在风险控制的角度,银监会坚持增信的原则是合理的,银行将通过评估识别是流动性问题,还是偿债能力问题,只要有足够现金流或者足够抵押品,展期之后不会成为坏账,应该都能允许展期或贷新还旧。

  “目前,监管部门要求加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信用担保,对于无抵押物担保的平台贷款采取约束和监督,另外,还要求对企业进行清理分类,对国家重点扶持企业并有一定抵押物、现金流状况良好的企业可以进行展期。”一位国有大行信贷部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

  按照银监会现有规定,对原有期限安排不合理的贷款,在其满足担保抵押落实、合同补正到位等条件后,根据现金流与还本付息的实际匹配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或展期一次。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去年10月银监会公开表态存量平台贷款允许展期之前,已有不少银行对平台贷款采取了展期或贷新还旧的方法,缓解流动性资金不足,其中,就有银行对融资平台贷款企业进行了反复展期。

  对此,监管部门对银行明确提出要求,必须淘汰已反复展期的企业,不允许对其继续增加贷款。对于还本付息能力不足的企业,必须追加抵押物;对已经进行贷款展期的企业,当贷款到期后无法偿付时必须把抵押物变现进行还贷。

  “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银行给予企业的贷款展期期限为四年,最多五年。如果有对平台贷款反复展期的情况,银行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上述国有大行信贷部人士表示。

  根据审计署的统计,未来三年将有超过35%的地方性债务到期,其中2012、2013年到期的额度分别约为1.8万亿元和1.2万亿元,合计占2010年底债务余额28%左右。高盛高华证券和野村证券推测,2011年融资平台贷款量仍会增加,今明两年到期债务如果按照40%的比例计算的话,可能将达到4.6万亿元。

  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认为,今明两年是平台贷款集中到期的时段,加上地方政府换届,平台贷款“降旧控新”的任务十分艰巨。

  “现在看来,今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总体可控,但一些市、县级的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确也面临着较大还款压力。”另一位国有银行中层对《经济参考报》记者坦言。

  据了解,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抵押物多为厂区、矿产、机器设备、房地产等,其中,通过房地产变现偿还贷款的情况居多。有关人士介绍,“一般而言,机器设备变现的价值为30%至50%,而房地产变现的估值为70%,但房地产变现说白了就是卖地皮,但在当前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土地成交量价齐跌,贷款抵押物面临贬值的情况。”

  此外,在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整改的操作方面,依然存着“一刀切”问题。有关人士认为,对于融资平台项目的清理规定应该细化,不应该“一刀切”,应该结合各地产业规划的具体方向,对融资平台项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类清理,因此,在融资平台整改细则中,监管部门或许会对此做出更细的规定。(记者 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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