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七不准” 别成“自罚三杯”

2012-02-10 14:28     来源:新京报     编辑:范乐

  通知只是提要求,讲规定,却没有具体的操作内容和方法,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要求银行自查自纠,就相当于让银行“自罚三杯”,怎能奢求有明显的效果?

  日前,银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了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对商业银行在业务转型过程中的违规收费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各家银行已收到通知,并将逐步展开自查活动,银监会要求各家银行在3月底前出具自查报告,银监会随后还将对银行进行检查。

  这一通知的核心内容是提出了“不准以贷转存,不准以贷收费,不准存贷挂钩,不准浮利分费,不准一浮到顶,不准借贷搭售,不准转嫁成本”的“七不准”。从字面上看,这些名词大多属于专业性概念,让业外人士无法准确理解其含义,更无法了解具体的表现和操作手法。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都是银行业“乱收费”的常用手法。去年7月12日,中国银监会和中国银行协会联合举行发布会称,中国银行业服务项目共计1076项,其中226项免费,占比21%;收费项目850项,占比79%。其实除了这些公开的收费项目外,银行还有其他的“挣钱”渠道,收取顾问费、附带销售产品同样使银行赚了个盆满钵满。

  有如此多的赚钱项目和手段,银行的利润怎会不高?这个高,不是正常的高,而是畸高,某银行高层透露的消息让我们窥见了畸高利润的一角,其所在银行在业务并未增长多少的情况下,全年利润增长超过了80%,利润高得“连自己也不好意思说”,银行成为最“赚钱”的行业。

  对此,承担监督和管理职能的银监会也并非一无所知。银监会曾多次发出通知,要求银行规范收费。去年上半年,央行和银监会还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自2011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但遗憾的是,这样的通知常常“光打雷,不下雨”,银行乱收费非但没有收敛的迹象,反而是越禁越多。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就在于这样的通知只是提要求,讲规定,通知中却没有具体的操作内容和方法,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银行乱收费,普通的民众也大体上知道具体的项目和标准,更不要说既具有专业职能、又掌握大量内部信息的银监会。哪些项目属于乱收费,是应当禁止的,哪些手段是违规的,是应当纠正的,银监会是心知肚明的。但只是出个应景的通知,要求银行自查自纠,就相当于让银行“自罚三杯”,怎能奢求有明显的效果?

  2003年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银行收费项目有300多种,就是对照这一目前仍有法律效力的法规,那么如今有多少项目是可以直接砍掉的,一清二楚。银监会调子很高,却下不了狠心,莫非真的与其每年收取高额的监管费有关?(庾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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