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全国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500多万套,超过今年1000万套开工总任务的一半。
数据一出,针对保障房数据是否注水、建设提速会不会带来建设“大跃进”、赶进度会不会造成“问题房”、会不会再度出现开着宝马住保障房的分配不公状况等质疑也陆续出现。
各地保障房目前进展如何?是真提速还是假热闹?加速建设的同时,保障房质量和分配方面的举措有否跟上?
数字何以喜人
“截至6月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500万套以上,超过年度计划50%,比5月底增加了160万套,建设进度明显好于去年同期水平,开局良好。”对于目前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如是评价。
他表示,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标任务,有望全面实现。
从各地完成情况来看,进度数字也颇为喜人。
截至6月底,内蒙古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27.4万套(户),开工率61.5%;河北省已确定项目1125个、44.7万套,已实际开工项目29.2万套,各地已竣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95万套。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显示,到7月中旬,陕西今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工率完成全年任务的101%。
建设进度的提升,与供地、资金等多方面的配合紧密相关。
在供地方面,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对已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套型面积。借保障性住房用地之名规避招拍挂出让政策搞商品房开发的,将重点查处并公开曝光。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最新数字表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完成增长明显。上半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完成16476.92公顷,与去年同期(13316.80公顷)相比增加24%,完成全年任务的21%左右,确保了项目建设用地。
同时,针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不断加大。一方面,中央财政不断提高用于保障房的支出,2011年安排支出1030亿元,同比增长34.7%;同时要求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房建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的比例、积极引入社会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各地也为保证保障房建设“不差钱”想了不少办法。
如陕西省政府就要求,2011年省本级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支出,其中用于城乡居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占到近1/3。全省地方债券90%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
警惕表面繁荣
短短一个月内,开工率从不足三成到过半,进度数字引起了“开工率注水”的猜测。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保障房开工率大幅提升呢?
对此,齐骥解释说,开工率大幅提升首先与房屋建筑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有关,“从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勘察、建筑设计到组织施工,通常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一些较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准备时间甚至会达到1年以上。尽管各地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大都实施了简化审批的绿色通道,但一般也需要3至6个月。因此,今年一季度,大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都处于项目的前期准备,只有少数准备充分的项目和去年储备的项目才可能早期开工建设,而多数项目要在二季度和下半年集中开工。”
同时,住房建设属室外作业,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特别是我国三北地区(包括东北、西北地区和内蒙古)在4月份之前普遍处于“冻土期”,即使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由于气候影响也无法在4月份前破土动工。今年我国三北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达300多万套,占全国任务总量的近1/3。从5月份起,北方地区的项目逐步进入开工旺季。
但业内人士也透露,“500万套的数据也并非没有一点水分”。少数地方在申报数据时,将去年未开工的项目结转到今年开工项目中。为了加快进度,在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边施工边审批的情况则更为普遍。还有一些地方,将奠基仪式作为开工的标志,“铲点土就算开工”,自然提高了进度。
为此,今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监察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就项目开工、完成投资、竣工及项目信息公开、项目客观真实性、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保障房建设需要的不是数字的繁荣,更重要的是数字背后的实在”,有公众如是表示。
确保分配公平
伴随着保障房建设全面提速,也有一些不甚和谐的声音,各地保障房质量问题也时有耳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吴慧娟表示,目前保障房的质量监管面临三大难题。
一是量大面广,今年要开工建设1000万套,增加了约7亿平方米。而全国专业质量监督人员只有33000多人,2010年全国人均质量监督面积达20.9万平方米;二是保障房工期紧,有的地方片面讲数量,讲速度,忽视工程质量;三是质量意识不强,一些制约工程质量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有的企业诚信缺失,出现了“瘦身钢筋”等质量问题。
为了避免再度发生民心工程变成“伤心工程”的问题,各地采取了一些措施。
“保障房质量终身责任制”已成为各地保障房质量的一道“保险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负终身责任,不少地方也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约谈和问责范围。吉林明确规定,保障房工程质量低劣的市、县政府将被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同时,强化工程质量抽查和巡查。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并明确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抽查和巡查的力度,做到全覆盖,对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工程实体质量的重要方面,都能实现一定比例的抽查,确保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最严格的日常监督管理。据悉,8月将开展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
公平分配是大规模推进保障房建设的生命线。“下一步应着力完善保障房建设的分配和退出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撰文指出,随着保障房和商品房的价格差距越来越大,保障房的分配和管理问题会越来越突出,保障房建设要注意分配和管理,逐渐建立起完善的管理机制,保障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