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通过“老农津贴暂行条例” 推津贴调整制度化

2011-10-21 06: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王思羽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20日通过“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与“民众年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建立与消费者物价指数(CPI)连动的老人及弱势族群社会福利津贴与年金给付制度化调整的机制。

  台“农委会”指出,参考2007年至2011年底预估消费者物价指数涨幅为5.27%,调整后老农津贴每人每月可领6316元(新台币,下同),比现行调增316元;民众年金老年基本保证年金,则将从每人每月3000元调到3158元。

  这次除调高老农津贴,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费、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中收入家庭儿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民众年金相关给付及低收入户家庭(儿童、就学)生活补助也一并调整。

  行政院预估受益人数达287.19万人,估计所需经费约68亿元,由2012年度台当局总预算额度调整支应。

  台“行政院”通过的“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建立主管机关应每4年参照消费者物价指数成长率,公告调整老农津贴金额的机制。

  “民众年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规定,“民众年金法”所定老年年金给付加计金额、老年基本保证年金等所定金额,自2012年1月1日起由主管机关参照主计机关发布最近1年消费者物价指数较2007年消费者物价指数成长率公告调整,其后每4年调整1次。

  台“行政院长”吴敦义表示,“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与“民众年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完成立法后,将建立与CPI连动的老人及弱势族群社会福利津贴与年金给付制度化调整的机制,符合公平正义原则,并袪除政治性的干扰,同时也在不排挤其他发展性预算的前提下扩大照顾弱势民众。

  他说,“内政部”主管无需修正法律的其他社福津贴或补助,也请依相同机制尽速检讨,自2012年起同步实施;台当局及地方政府推动这项政策所需新增经费,将全数由当局负担,以让政策顺利实施,扩大照顾弱势民众。

  “农委会”在报告中表示,这次法案的修正,是为建立制度化的调整机制,每4年参考消费者物价指数调整,以取代选举时“民粹式”加码。排富排新不排旧,也兼顾公平正义及确保现在已领津贴老农的权益。

  “农委会主委”陈武雄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表示,将老农津贴发放制度化、定期调整,才是对农民的尊重;而不是每逢选举被提出,变成选举筹码,这对农民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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