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法务部门28日指出,2011年已支付的公家赔偿金已逾1.4亿多元(新台币,下同),各部门中,以“交通部”30案居冠,赔偿金额占近8成。
据了解,2011年完成赔偿的重大交通公赔案件,包括2009年“八八风灾”,连接高雄市林园区、屏东县新园乡的双园大桥断桥事件,共赔偿5030余万元;2010年发生的三号高速公路山体崩塌事件,共赔偿3942万余元;及2009年“八八风灾”南投县台16线的路基崩陷,共赔偿2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