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4日电 (陈康亮)4日,记者自中国银监会获悉,近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将与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范围,城商行将首次进入试点范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银监会已同意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事宜,两家银行正在履行其他行政许可程序。
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此次扩大试点,是在审慎评估了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作出的安排,并将对相关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一是要加强风险隔离的制度建设。二是允许申请设立基金公司的银行自主选择合作伙伴。三是要合理设计股权结构。
尚福林进一步指出,扩大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试点范围,将改善社会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改善间接融资比例过高情况;将推进银行的发展转型,提高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能力;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
亦有分析人士指出,此举有利于继续拓宽储蓄资金向资本市场有序转化的渠道,增加机构投资者数量,促进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同时也将为商业银行探索跨业经营运作积累经验。
事实上,自2005年起,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就已启动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工行、建行、交行成为首批的三家试点银行。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监管部门扩大试点范围,截至目前,商业银行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8家,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近5000亿元人民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