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23日公布关于发行欧元区共同债券“稳定债券”的三种可行性方案。
这三种方案包括:一、欧元区发行统一债券,17个成员国为共同债券提供共同担保并停止发行各自的国债;二、欧元区发行统一债券,为部分重债国融资,所有成员国提供共同、有限的担保,但仍各自发行国债;三、欧元区发行统一债券,替换一部分成员国国债,各成员国根据所替换的份额提供相应担保。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说,发行共同债券虽然不会解决欧元区当前面临的问题,也不能代替重债国必须实施的结构性改革。但欧元区如果能发行共同债券,将意味着欧元区的经济治理、一体化进程和财政纪律得到强化,象征着欧元区各成员国有强烈的愿望共同存在并发展。
同一天,欧盟委员会还公布了旨在加强欧元区成员国预算监管的提案,要求各成员国在向本国议会提交税收和支出计划草案前,必须事先提交给欧盟征求意见。根据该提案,欧盟委员会如果认为欧元区成员国的预算有悖于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所规定的相关政策义务,就有权要求该成员国政府对预算作出修订。(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