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17日公布金融发展局成员名单。受行政长官委任,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史美伦担任主席,成员包括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担任的当然委员,以及20位非官方委员,任期两年,由2013年1月17日至2015年1月16日。
行政长官梁振英16日在任内首份《施政报告》中指出,政府成立金融发展局,为持份者提供高层和有效的平台,集中研究如何配合国家金融市场逐步走向国际,进一步发展香港金融业,包括在促进金融业多元化,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在国家和地区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向政府提交意见和建议。
金融发展局的职能范围包括:进行政策研究和业界调研,制订建议供政府和监管机构参考;与监管机构和行业团体共同探讨金融服务业持续多元发展的机遇和掣肘;与内地和海外相关机构保持沟通,支持香港金融服务业开拓新市场和新业务;与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团体和业界合作,提升从业人员的技巧和专业知识;以及通过举办研讨会、路演、印发刊物以及积极参与国际活动,在内地和海外推广香港的金融服务业和国际金融中心功能。(记者 赵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