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港居民可在港开人民币账户

2012-07-26 10:54     来源:深圳特区报     编辑:范乐

  香港金管局今天发出通函称,从8月1日起,香港银行可以向非本港居民提供人民币服务,包括设立人民币账户、存款、贷款、发出人民币结算扣账卡及信用卡等服务,而兑换人民币将不设限制,但以离岸价进行;而跨境汇款,则需要内地批准对于本港居民与非居民在人民币兑换方面有不同安排。

  香港金管局表示,现有本港居民每户每日兑换2万元人民币的上限,以及每日汇8万元人民币至内地的额度不变,非本港居民则不适用,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本港居民及非本港居民的转账及资金划拨,无限制。不过,有关人民币资金,不能经过人民币清算行在上海平盘,也不能进行往来内地的汇款安排。

  金管局副总裁余伟文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推出的人民币业务新措施,可令非本港居民在港开设人民币账户,享受存钱、兑换、信用卡等其他银行服务,也可促进本港银行业扩大服务范围,包括产品创新、增加服务及提升质量,对整体离岸人民币市场有很大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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