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快速致富,都江堰男子张明(化名)想到了用卡套现,再给他人放高利贷。谁知高利贷放出后,借贷人立即消失。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都江堰法院获悉,张明因信用卡诈骗罪,获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39岁的张明,原本是都江堰某银行职工,家境富裕,后染上吸毒的恶习。2011年年底,张明因吸毒被所在银行辞退。去年,张明分别在三家银行办理3张信用卡,然后一次性借给谭某5万元,谁知谭某借钱后,很快就没了音信。
都江堰法院审理认为,张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经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做出以上判决。(田丹记者余行实习生赵钰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