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监管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的备忘录》要求,深圳证监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近期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将立足于发挥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合作。
据介绍,两部门将从四个方面创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业服务国民经济能力。一是加强前海金融创新与对外开放合作。二是积极支持跨行业金融创新与合作。积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合作开展金融创新,共同研究协调创新中形成的交叉业务监管问题,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三是探索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的服务协作机制。四是共同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双方共同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集合票据等新兴债务融资工具;共同探索金融机构、金融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新方式和新路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记者 林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