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处处长蔡某公款开房170多次被查。
随后,记者确认,蔡某因经济问题被双规。
蔡某,43岁,温州市区人。他到底有没有拿公款开房?昨天上午,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昨天上午,被带入法庭的蔡某,身穿黑白相间T恤、黑色长裤,面容憔悴、表情紧张,头发稀落,戴着一副眼镜,很斯文。
今年3月,蔡某因生活作风问题、违反劳动纪律和个人银行账户往来有异常等情况,被温州市纪委通知谈话。蔡某主动交代其受贿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事实。
今年4月1日,蔡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后来,经过官方证实,蔡某并无用公款开房,但他的生活作风确实存有问题。
有知情人透露,一年开房百余次是夸大其辞,2011年至2013年,蔡某用本人身份证开房记录有80多次。
根据公诉人指控,2010年至今年间,蔡某利用担任温州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医保定点机构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行政审批过程中,让8家单位成了温州市医保定点机构或温州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回报,他收了一部iPhone4手机,及人民币11.2万元,以及温州喜来登酒店的万元储值卡。
他正是用这张酒店储值卡前往该酒店开房的,但与谁开房、开房的目的,庭审中并未涉及。
鹿城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件进行宣判。(本报通讯员 张银燕 鹿轩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