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抵押可获贷款 银监会对此出台细则

2013-07-19 10:09     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林天泉

  用林权作为抵押,今后也可以在银行获得贷款。昨日,中国银监会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用承包经营的商品林做抵押,从银行贷款用于林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实际上,数年前监管部门已经允许银行业以林权抵押的方式发放贷款。“但并未出台细则,也导致众多银行迟迟不敢以这种方式放贷。”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向记者表示。

  《意见》规定,对于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自行评估,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评估费,以降低林农和林业经营者的融资成本。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应坚持保本微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备专业评估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以自行评估。(姜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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