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取消“个体商户禁刷信用卡”规定

2013-07-11 09:48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林天泉

  经过近一年的意见汇总和修改,央行昨天正式发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其中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引发争议的“个体商户禁刷信用卡”规定。

  《办法》对收单机构的定义进行了扩容,把获得网络支付许可、为网络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如支付宝、财付通等,一并纳入办法的监管范围。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要求“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不得开通信用卡受理功能”,这意味着消费者在与超过4000万个体工商户发生交易时将不能刷信用卡。但是,此次出台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取消了这一规定。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目前持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网络特约商户对受理信用卡的诉求日益强烈,且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就信用卡套现等若干问题出台了司法解释,强化了对信用卡风险的法律制度约束,也为信用卡更加广泛的使用提供了制度保障,所以此次取消了“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不得受理信用卡”的规定,以满足市场的正当需求。但是,收单机构应对高风险商户、高风险交易加强风险管理,如采取交易限额、建立商户风险保证金等措施,切实防范信用卡套现等风险。(记者 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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