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公司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工作

2013-07-09 10:46     来源:金融时报     编辑:林天泉

  为防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专门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于日前正式发布。保监会在印发《管理规定》的同时,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各总公司须做好风险排查的组织工作,在总、分两级机构成立风险排查工作责任部门,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根据《管理规定》,风险排查是指对人身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导致公司发生司法案件、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系统性风险的业务环节、操作流程、内控管理等进行排查的活动。人身保险公司的风险排查包含保险资金案件风险、财务管理风险、业务管理风险和内控管理缺陷等内容,各公司进行风险排查时应当遵循系统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及时处置原则和持续优化原则,确保及时发现各类潜在风险隐患并防止风险扩散蔓延,从而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各人身险公司的2013年度风险排查报告应于9月30日前上报。其中,总公司向保监会报告,分公司向保监局报告。自2014年起,相关材料应统一于每年7月31日前上报。保监会将对各人身保险公司的风险排查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对排查情况和排查结果进行抽查。对风险排查工作组织不力、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公司,保监会将采取行业通报、监管谈话、开展专项现场检查等方式依法严肃处理。(记者 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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