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元的在用人民币,经装帧后,就能卖800元。一店家因违法经营而被罚款。
武昌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最近在武昌区民主路201号巡查时,发现武昌区众金工艺品店内,正在卖一本本装帧好的人民币。据店老板交代,这些装帧好的人民币,是从北京万家马甸邮币卡市场个体户手中进的;一本《中国钱币(第三套人民币)》,总面值19.8元;因为是早期发行的人民币,已不在市场上流通,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进价就贵些,每本2500元,卖给顾客每本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套人民币同号钞》,面值总额是168.8元,因为是现在流通的人民币,价格便宜些,每本进价600元,卖800元一本。
《第四套人民币至尊仟钞(五角纸币)》,有五角纸币1000张;因为不是同号,面值仅500元,进价就更便宜,520元一本,卖530元一本;《盛世中国(第五套人民币)》,面值有一百元、五十元、二十元、十元、五元、一元各一张,总计186元,每本进价250元,卖300元一本。
根据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可以作为收藏品,进行买卖收藏;如果装帧正在流通的人民币和经营正在流通人民币,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四套和第五套人民币,是眼下正在使用的人民币,需要取得许可才准经营,而众金工艺品店因为没有许可证,便是违法经营,工商部门已于日前没收了该店装帧好的第四套和第五套人民币三本;并依法罚款5000元。 (通讯员严念 记者马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