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费”,我们不用交了

2013-07-07 10:55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李响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是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其中,绿化费、企业年检费、档案利用费等收费,因与民生密切相关,其取消备受社会关注。

  绿化费:不再从工资中“悄悄扣除”

  这一批被削减的33项收费,不少都曾受到舆论批评。其中,绿化费,现实中也被戏称为“人头费”。在有些地方,绿化费是从工资中被“悄悄扣除”的。

  1982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规定,对不履行义务植树义务的单位,收缴一定数额的绿化费。此后,一些地方纷纷制定义务植树条例,且绿化费征收标准不一,如郑州每人每年25元,沈阳每人每年20元,合肥15元,武汉12元,重庆、广州、杭州等10元。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看来,“绿化费”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在那个特殊时代,它确有一定合理性,并且为植树造林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进入强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尊重个人权利与自主精神的时代,它越来越变得不合时宜。而且,一些地方政府“唯费是从”,也引发了民众对政府部门“为了绿化还是为了创收”的质疑。

  就此,全国绿化委员会曾经表态,收缴“绿化费”是督促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一个手段,但不是最佳手段,也不应是唯一手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成栋认为,取消征收绿化费,是政府职能转变取得进展的例证。

  企业年检费:取消后可减负近7亿元

  在本次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是“企业年度检验费”。一名基层工商工作人员说,一般来讲,企业年检费用为50元,通过年检的企业交纳年度检验费后,登记主管机关将加贴年检标识,或将加盖年检戳记的企业营业执照发还给企业。

  该费取消后,浙江一位企业负责人高兴地说:“再也不用为企业年检烦恼了。”对此,江苏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刘先生深有体会:每年公司的营业执照都要年检,按照规定企业年检费是50元,但每年办理年检时都要交1000多元。办理人员从来不向企业解释收的是什么费用,只有追问才会告知,原来“顺带”收取的1000多元是个体私营协会会费。

  不少地方的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户反映,企业年检时有“捆绑”收费现象,一般个体户要缴几百元,私营企业要缴上千元。赛迪研究院副院长张春生建议,要从源头上避免税费问题的“隐形”与“变形”,探索中小企业减税减费政策绩效评估机制。

  通过减费化解企业负担,一些地方早已开始行动。杭州市规定,从今年起至2014年底,杭州企业从设立登记到中间变更到最后注销退出,以及中间一年一度的年检,全部实行“零收费”,单注册登记费这一项,每年预计将为在杭企业减轻负担4500万元。

  有专家测算,根据工商总局发布的《2012年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总体情况》,截至2012年底,全国实有企业1366.6万户。如果按照此数据计算,全国企业每年将会省去6.8亿元左右的企业年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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