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等。自1951年成立以来,农村信用合作社由小到大,由少到多,在全国已形成庞大的信用合作体系,在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受社会政治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其发展经历了曲折复杂的过程。为了解决农村信用社在实行合作制时遇到的所有者缺位、规模受限等问题,2003年,我国突破了农村信用社在“合作经济”的范畴,对农村信用社做出了新的界定,提出了农村信用社属于“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的新概念,主要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模式:北京和上海的市级农村商业银行、天津的市级农村合作银行、大多数省份实行的省联社模式。
作为破解农村金融的创新之举,银监会2006年底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引入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三类新型组织,并在近年取得了一定的试点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当前农村金融中介数量不足的缺陷。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对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培育健康、多元化、竞争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提高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特别是在今年以来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如何把握好整体走向,求得可持续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
新一轮城镇化浪潮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影响
今年两会,“城镇化”无疑是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李克强总理指出,未来几十年最大发展潜力在城镇化。当前银监部门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定位为服务“三农”、小微,对农商行部分信贷投放行业或项目进行了限制,如限制农商行信贷投入保障房、公租房项目等,因此,中小农村金融机构对城镇化的介入并不充分。此外,在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与进城务工不同,城镇化往往是举家转移,涉及大量农户贷款的农村金融机构,加大了寻找不到借款人的风险。同时,在城镇化过程中城乡结合地带将是流动人口最多、社会环境愈发复杂、治安力量相对薄弱之地,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恰恰大多分布于这一地段,因此安全事件压力飙升。
巴塞尔协议III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
过去的20年间,金融机构管理领域发生的最显著的变化是管理重点逐渐从传统的资产负债管理过渡为以风险计量和风险优化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2010年,27个成员国的中央银行代表就加强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协议III》达成一致,该协议的精髓在于促进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农村金融机构在新巴塞尔协议的实施上已经落后了一步,风险管理基础相对城市商业银行来说比较薄弱。为了保障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有效运转,监管当局可以尝试建立符合该类机构特点的现场检查体系和非现场检查体系,对其实行差别监管。农村金融机构自身也要建立严谨的信贷政策、严格的信贷管理程序、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和评级体系以及设计合理的激励政策和还款计划等。
银监会从严控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平台贷款
当下地方债务的偿还逻辑,事实上陷入了一个囚徒困境:为了避免出现违约风险,必须确保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而为了防止房地产泡沫,又不能放松对其调控。地方财政“空心化”。中小农村金融机构是目前低评级城投债(城投债属于企业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的主要投资群体之一,同时,中小农村金融机构也是目前高收益债的主要代持机构之一。其平台贷款虽然规模相对较小,但交易对手层级低、潜在风险较大。银监会日前下发《2013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点》通知,要求从严控制平台贷款,监管及检测类贷款余额只降不增,重点压缩县及县以下平台贷款。
中小企业空心化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
一个国家的经济有没有活力,在很大程度上要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状况如何。但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面临很大的生存困境,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结构性矛盾和市场扭曲难辞其咎。一般认为,经济与金融的关系表现为两种模式:需求跟进型和供给导向性,绝非简单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更多的表现为一种互动关系。融资难的实质是产业空心化,反过来,又造成了金融机构惜贷、资金链断裂这一恶性循环。在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强调,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需构筑对影子银行关联业务风险的防火墙
目前,各资产管理行业几乎都有自己的资金池,银行理财池、寄营池、信托TOT池等等。资金池业务的潜行与影子银行规模的膨胀互为表里。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农信类机构存款余额约12万亿,贷款余额约8万亿,存贷差约4万亿,各省市农信贷款占存款比例大都在60%-70%之间,这是规模不小的存量。从2012年开始,城商行开始挤入私人银行财富管理行业,农村金融机构也杀入了竞争激烈的理财产品市场。然而,无论在产品创新能力还是资金风险管理方面,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控制能力都非常有限,部分中小银行金融机构在和其他机构合作时往往成为合作方的资金募集通道。对此,银监会要求农村金融机构要构筑对影子银行关联业务风险的防火墙,必须确保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农业和小企业。刘雪莲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